日期: 2017-04-06 浏览量:311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7〕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政府部门已实行随机抽查事项113项,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办明电〔2016〕95号)要求,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部署,加快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推进相关配套工作,确保今年一季度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
附件: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年版)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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