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7-07 浏览量:66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16〕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发挥体育产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市体育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34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和体育产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我市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体育产业发展领域,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消费优化升级,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提升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自主培育与品牌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60亿元,年增加值达到10亿元。全市体育场地数量大幅增加、种类齐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基本形成以体育竞赛表演业为龙头,以健身休闲业、体育用品业、体育旅游业、体育彩票为基础,其他体育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整合城市体育资源,推进体育产业结构升级,构建体育产业化与城市现代化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循环体系,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第一阶段:重点突破阶段(2015—2020年)。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区10分钟”、“农村15分钟”健身圈和以大众健身、竞赛表演、体育旅游为特色,形成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体育服务业体系,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全民健身意识显著增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3%,实现体育产业从业人数稳步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第二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21—2025年)。到2025年,体育产业发育成熟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基本形成投入多元化、消费大众化的体育产业体制机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全民,体育社会组织网络遍布城乡各地,形成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体育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公共体育服务更加便捷、优质,体育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大幅提升。以全国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基础,建成体育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以篮球学校和篮球城品牌活动为基础,拥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青少年品牌赛事;发挥彰武山、水、沙漠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沙漠、户外等地域特色较强的群众运动项目;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发展篮球相关产业。阜新作为国家正式命名的首批“全国篮球城市”,全市三分之一为篮球人口,全市的第一运动为篮球运动,并且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是“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唯一一个篮球专业学校,在全国颇具影响,这均是阜新篮球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篮球产业,全市要积极巩固和发展阜新篮球城建设成果,努力保持篮球项目群众基础好、专业人才多、竞赛水平高、国内外影响力强、校园设施完备等优势,一方面要支持做强、做大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将其打造成人才辈出、享誉全国的“篮坛黄埔”,形成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由业余培训、职业教育直通本科学历教育的梯级篮球人才培养体系,以及篮球专业相关人才的培训体系。到2025年,培养国家级裁判员10人,一级裁判员50人,二级裁判员150人;篮球教练员队伍不断壮大,到2025年全市各中小学校至少有一名初级教练员;力争到2025年为国少男女队分别培养并输送5名优秀运动员,为国青男女队至少分别培养并输送2名运动员。另一方面要通过创新或升级篮球品牌赛事,扩大群众篮球赛事活动的规模及参与面,进一步提升赛事的观赏性,通过举办众多层次的、群众喜闻乐见的篮球赛事活动促进篮球相关的体育服装、场馆服务、餐饮服务业等消费,从而使篮球产业化发展成为阜新体育产业中特色最为鲜明的“亮点”。
(二)优先发展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全民健身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阜新市做为东三省唯一的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通过在全市开展的各项品牌赛事活动提高了广大市民的生活品质,激发了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满足了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我们将以此为依托继续巩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成果,积极培育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市场,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引导体育健身消费,健全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进而扩大我市体育人口,推动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大徒步、登山、自行车、攀岩等体育项目的开发力度,加快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设施建设,扩展消费群体;创建健身休闲品牌,支持体育健身的品牌经营和连锁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体育健身消费市场;支持企业、协会、个人兴办体育健身俱乐部,引导人们积极消费;以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着力加强校园篮球、校园足球的培训工作;结合老龄化趋势以及阜新医疗资源优势,选择一批生态休闲项目合作开发体育康复配套服务,实现体育康复产业的延伸。
(三)提升体育竞赛表演业。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积极引进和举办国内外高水平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推动专业赛事发展。打造以阜新市体育中心为核心的高端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展示平台;积极寻求机会与企业合作,逐步升级改造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的俱乐部赛制。形成2—3项定期举办、具有阜新特色的品牌赛事,重点培育和引进1—2个高层次、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实现办赛形式多样化、赛事运营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竞赛组织专业化的发展态势。构建职业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大赛、群众体育竞赛和民俗、民族传统体育表演并驾齐驱的竞赛表演市场格局。指导各县区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赛事活动。
(四)创新体育场馆建筑(管理)业运营机制。积极推进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尝试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机制,积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健身休闲、文艺演出、体育会展等业态,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推动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建设,使其既满足体育比赛的需求又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推进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
(五)重点扶持体育用品业。积极培育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业。打造市民健身中心、兴隆大家庭、大润发、新玛特等商业广场为特色体育商贸聚集区,发展体育总部经济、连锁经营和体育用品大卖场、网络销售等商业模式。加强体育用品品牌建设,推动和扶持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
(六)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培训)业市场。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体育中介。健全体育经纪人制度,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商务服务等为主的体育中介机构。支持体育中介服务组织,以利益机制为纽带,整合体育产品、服务和资源,推动体育中介服务业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体育中介管理人才,提高体育中介服务质量。加强交流与合作,引进优秀体育经纪人、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经纪人公司。
(七)努力拓展体育彩票业市场。加大体育彩票发行宣传力度,创新体彩销售模式,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科学布局县域乡镇、农村体育彩票销售点,积极填补城乡空白区域,实现电脑彩票网点数超过450个,即开票零售商超过100个,实现我市城乡全覆盖,并解决相关产业就业人口1000人以上。发展移动互联网的体育彩票销售,开拓体育彩票新的销售增长点,实现体育彩票销售量持续增长。
(八)实现体育与旅游、文化深度融合。加快体育特色旅游景区深度开发,将海棠山风景区、大清沟风景区、国家矿山地质公园等打造成优质体育休闲旅游基地;结合我市优势温泉疗养资源,发展高端专业运动训练产业,为国内外专业队伍提供驻训条件;利用旅游的自然资源和文化的人文资源,举办登山节、冰雪节、蒙古族风情、采摘、沙漠探险、垂钓等运动。让蕴含着深厚的民俗文化迸发出体育活力,让健身者在参与健身同时享受旅游惬意,让旅游者在欣赏自然风光同时参与健身。以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为基础,推广农家乐休闲采摘与家庭体育融合;以细河景区为依托,建设细河沿岸体育休闲健身带;打造彰武县大清沟户外健身基地项目;加大我市汽摩协会支持力度。建设大巴沟汽摩专用赛道,并成为我省首个汽车、摩托车专用赛道,具备承接全国汽车、摩托车比赛能力,具备日常驾驶体验功能。
(九)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整合各种优势资源,推进体育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发展。依托新闻媒介,积极支持体育广告、出版、电视(电台)节目等产业发展,重点打造全媒体体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加强体育文化宣传,挖掘我市传统体育文化,保护民间体育文化遗产;积极发展体育会展业,打造特色品牌体育会展项目,培育和举办具有影响力、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题材博览会;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发展体育产业工作的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体育产业的重要发展机遇,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要正确处理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社会广泛的参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生产、服务等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建立体育产业扶持资金。每年市财政列支200万元作为体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鼓励保险机构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细化完善体育产业政策,完善税费价格调整,在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进一步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照《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规定享受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加强用地规划管理。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
(五)规范体育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体育服务行业标准,建立责权清晰、管理有序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体育类企业的设立条件、标准和程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制定。对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加以引导和监管,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加强体育市场的执法力度,努力创造公正公开、平等竞争、运行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积极推行体育服务行业服务标准建设,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支持各类体育经营实体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引导体育服务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体育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安全,形成规范有序、良性运行、充满活力的体育市场竞争机制。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时间进度 |
1 | 支持做强、做大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将其打造成人才辈出、享誉全国的“篮坛黄埔”,形成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由业余培训、职业教育直通本科学历教育的梯级篮球人才培养体系。 |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 | 持续实施 |
2 | 巩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市成果,积极培育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市场,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引导体育健身消费,健全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进而扩大我市体育人口,推动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 |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3 | 依托新闻媒介,积极支持体育广告、出版、电视(电台)节目等产业发展,重点打造全媒体体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 |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阜新日报社、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4 | 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 | 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5 | 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 |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6 | 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 | 持续实施 |
7 | 新建居民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 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8 | 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价格执行。位于居民区内的非经营性体育场馆水、电、气、热价格按居民价格执行。 |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住建委、市公用事业局、市体育局等 | 2016年启动 |
9 | 制定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指导意见,完善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 | 市公安局、市体育局等 | 2016年启动 |
10 | 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 | 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委等 | 持续实施 |
11 | 鼓励全市城乡居民开展日常健身活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 | 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12 | 利用旅游的自然资源和文化的人文资源,举办登山节、冰雪节、蒙古族风情、采摘、沙漠探险、垂钓等运动。 | 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等 | 持续实施 |
13 | 建立体育产业扶持资金,每年市财政列支200万元作为体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 |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等 | 2016年启动 |
14 | 鼓励保险机构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 各保险公司 | 持续实施 |
15 | 加快体育特色旅游景区深度开发,将海棠山风景区、大清沟风景区、国家矿山地质公园等打造成优质体育休闲旅游基地;加大徒步、登山、自行车、攀岩等体育项目的开发力度,加快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设施建设,扩展消费群体。 |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等 | 持续实施 |
16 | 以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着力加强校园篮球、校园足球的培训工作。 |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17 | 打造市民健身中心、兴隆大家庭、大润发、新玛特等商业广场为特色体育商贸聚集区,发展体育总部经济、连锁经营和体育用品大卖场、网络销售等商业模式。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18 | 建立和完善全市体育产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并定期公布。 | 市统计局、市体育局等 | 2016年启动 |
19 | 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等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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