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统计局2014年决算

日期: 2015-04-30 浏览量:618 来源:阜新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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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市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2014年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2014年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2014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检查监督中央、省、地方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实施。

  (二)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国家、省、市调查任务,认真贯彻全国统一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三)根据全市党政领导的需要,组织开展地方性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制定计划、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四)在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审查部门的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五)通过多种方式,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六)按《统计法》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市各县区、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建设。

  (八)统一领导和管理辽宁省统计局阜新调查队,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统一管理全市县区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业务费。

  (九)组织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负责干部培训及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市统计学会开展工作,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统计局

  2、阜新市统计普查中心

  3、阜新市统计计算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5.8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5.8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29.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5.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7万元。

2.项目支出83.9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61万元

年末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5.17万元,为应付示未的职工差旅费、取暖费及备用金;项目支出结转31.44万元,为跨年项目尚未使用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统计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7万元,项目支出83.9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9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9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12.0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8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专项统计业务支出25.37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4)专项普查活动57.59万元,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其他性支出等支出。

2.教育支出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3.22万元,主要是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7.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35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3.15万元(为当年车辆更新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经济普查督导组等,2014年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2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信息事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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