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5-01-19 浏览量:21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2014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年”成果,保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年”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进专项整治,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防控水平,努力实现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一遏制、一确保、双下降”的目标,即坚决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新一轮“突破阜新”战略实施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冶金铸造、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强化易发事故领域的监管。深刻吸取近几年全国已发生的事故教训,加强人员密集企业(场所)、输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涉氨企业、粉尘企业、电力和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依法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促进全社会遵法守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

  (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属地监管和法人代表责任,营造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安委会要组织不少于4次的集中检查督查活动。要制定“四个清单”,即排查任务清单、安全隐患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和复查验收清单,对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

  (六)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加大生产一线安全监管力度,针对安全生产“硬骨头”和“老大难”等问题,以零容忍高压态势强化执法工作,进一步扩大“打非治违”工作成果。

  (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诚信评价、不良记录、约谈和“黑名单”等制度,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八)强化安全基础建设。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科技和资金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15年1月—3月)。围绕“春节和两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4〕40号)要求,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双七条”。强化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措施。做好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道防线到位。

  第二阶段(2015年4月—6月)。围绕春季和“五一”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针对第二季度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复工复产阶段步入正常生产周期的实际,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把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的复产复工安全验收关,严禁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全面推进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好化工企业特别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好火情监控。强化“五一”期间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阶段(2015年7月—9月)。围绕夏季和汛期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天气多发,要以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扎实开展煤矿瓦斯、透水、火灾、煤尘、顶板5大灾害隐患治理,强化粉尘防爆、涉氨等企业的安全监管。突出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农村用车等四类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输油(气)管道、桥梁、隧道、水库等重要部位,全面查找事故隐患。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认真检查各项汛期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全面做好防汛工作。做好“十一”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各项保障工作。

  第四阶段(2015年10月—12月)。围绕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第四季度人流物流增加,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雨雾冰雪天气多发,要克服松懈情绪,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严格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事故。落实冬季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坚决防范冬季各类事故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强化政府及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加强领导,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查工作。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兼顾。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四)群策群力。要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作用,扩大安全监管范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五)着眼长远。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以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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