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3-10-18 浏览量:27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3〕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3年阜新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我市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节能办〔201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增长、调结构为主基调,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把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监督相结合,积极开展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目标

  节能目标: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2年下降3.9%。减排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2年减排6.0%;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2年减排2.8%;氨氮排放量比2012年减排7.0%;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2年减排2.4%。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充分发挥各级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协调和统筹,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层层分解年度节能减排指标,进一步明确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以及“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合理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部门和系统的节能减排工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管理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在1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和措施落实情况。

  市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加强过程管理和考评,强化考评结果使用,将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思路,加大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等行业调控力度,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并转”政策,对高耗能产品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13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2万吨。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地区,暂停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责任人责任。各县区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依法制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继续实施工业五项工程,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继续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原则,推进现代服务业大发展。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突出抓好重大技术示范、先进产品应用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集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税收等扶持政策,完善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企业。着力提升环保产业,发展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提高环保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坚持把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新建项目的强制性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新上项目能效指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同规模最先进水平,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盲目上马。加强节能评估管理,严把能评审查关,强化能评后续监督管理。

  (三)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着力抓好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的燃煤锅炉(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

  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加大对创建单位的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实施生态示范城创建工作,全面实施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和农村环保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狠抓“蓝天工程”180个责任书项目,推动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加快推进供热规划环评,整合热源。以钢铁、水泥、电力和石化行业为重点,实施24项工业提标淘汰工程,控制工业大气污染。实施4个电厂全覆盖工程,控制扬尘污染。拆除小锅炉151个,逐步淘汰轮式窑砖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速推进青山工程建设。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就地分类处理,全面推进“清洁养殖工程”,实施粪污有机转化和资源化利用。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抓好工业等重点耗能单位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重大项目或工程,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生产工艺优化和产品结构升级。加强对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实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组织开展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操作人员节能培训,在重点耗能单位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5%以上。

  建筑领域,全面落实国务院《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推广行动。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措施,强化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市场准入应用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制度。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积极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加强城市照明行业监督管理。

  交通领域,鼓励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发展高效、低耗、环保车辆,严格执行实载率低于70%线路不投放新班次和运力。大力引导开展陆海、陆路甩挂运输,加大对甩挂运输试点地区和企业指导扶持力度。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农业领域,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农机具,发展沼气工程700户、“高效预制组装架空炕连灶3000铺”、被动式太阳能房2000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4000平方米、推广生物质节能灶具400套。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检测和保护地耕作,进一步减少农药污染。

  公共机构领域,配合省级部门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审计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逐步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在市直公共机构建立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管理体系,完成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实现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人均水耗分别比2010年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下降8%,主要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60%以上。

  巩固流域治理成果,确保污水处理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加快实施“十二五”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和垃圾焚烧处理等项目建设,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开展“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攻坚月”活动。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强循环经济宏观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深化循环经济各项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做好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国家级示范试点的组织申报工作,总结凝练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构建覆盖全市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推进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重点,制定推进方案,加大改造力度,促进园区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探索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城市矿产”等园区化管理。开展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工业“三废”资源的大宗利用。加快推进我市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国家“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市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水平提高。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开展农业、服务业清洁生产示范,带动全社会清洁生产发展。

  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快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建设,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可再生资源回收和再生利用。

  加强节水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千万亩节水滴灌项目。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加快节能减排共性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抓好重大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工厂,推进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示范和普及推广。

  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攻关。围绕采矿、钢铁、有色、煤炭、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特种资源、环保等九大重点领域,攻克一批共性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一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

  继续推进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深入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重点推广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等高效节能产品,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

  (七)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价格改革政策。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实行按用热量收费,推进供热市场化。晚上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推行用水阶梯价格。探索污水处理厂电价补贴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统筹使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进一步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绿色城镇化发展等,积极推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推进节能量交易等交易体系研究,探索生态补偿制度。

  实现多元化投资策略。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结构调整、监督管理等重大工程项目资金落实。

  (八)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

  强化节能减排统计、环境质量监测等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作用,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监控。

  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学校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分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对氨氮、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

  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检查工作,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能耗计量数据使用率。对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开支审查。

  加强政府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强化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县区级监察体系和管理手段,强化实施监察的综合能力。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市统计部门要设立独立能源统计机构及相应人员编制。加强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污染源监察、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检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加强节能、环保监察人员培训,适时更新监测和检测设备,提高执法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核,确保项目符合投资方向、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围绕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项目质量、项目预期效能等指标进行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督检查。

  (九)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强化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以及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和能效标识的监督检查。

  加强工业锅炉节能监管。推进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单位工业锅炉的定期能效测试,推进工业锅炉安装能效验证和产品定型能效测试工作。

  (十)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

  在全社会倡导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理念,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加强节能减排和节水节地宣传教育,倡导公众摒弃不合理的能源消费习惯。继续在企业、机关、学校、军营、社区、农村、家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形成全民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积极为节能减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2013年各县区节能指标分解表

2.2013年市直各部门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项目表


附件1

2013年各县区节能指标分解表

地    区

2013年比2010年降低率%

全    

10.89

海 州 区

10.89

太 平 区

10.89

细 河 区

10.89

新 邱 区

10.89

清河门区

10.89

开 发 区

10.89

高 新 区

10.89

阜 蒙 县

10.89

彰 武 县

10.89

  

  附件2:2013年市直各部门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3

 

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项目表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性质

工程内容

责任单位

1

阜新盛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减排

脱硫结转

阜蒙县政府

2

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工程减排

1、2号线脱硝

3

阜新华辰玻璃有限公司

结构减排

关停结转

细河区政府

4

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工程减排

脱硫

高新区管委会

5

彰武热电有限公司

工程减排

脱硫

彰武县政府

6

阜新旭科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工程减排

油改气

海州区政府

工业源和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表

1

津源污水处理厂

工程减排

新建

清河门区政府

2

蒙古贞污水处理厂

工程减排

完善管网

阜蒙县政府

3

利源污水处理厂

工程减排

结转

彰武县政府

4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工程减排

新建

市公用事业局

5

清源污水处理厂

工程减排

提标改造

大唐能化工程公司

6

华东工业纸板厂

结构减排

关停

高新区管委会

7

阜新市新邱区仁义生猪定点屠宰

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减排

关停

新邱区政府

8

阜新市新邱区北部酒厂

结构减排

关停

9

阜新市天池酒厂

结构减排

关停

10

阜新市清河门区艾友二矿三号井

结构减排

关停

清河门区政府

11

阜新市清河门区艾友二矿一号井

结构减排

关停

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表

1

红帽子原种猪场

工程减排

生猪

 

 

 

 

 

阜蒙县政府

 

 

 

 

 

 

 

阜蒙县政府

2

建设镇新德村荣达养殖小区

工程减排

生猪

3

务欢池镇方源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4

金康利园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5

万多顺养猪合作社

工程减排

生猪

6

阜塔养猪合作社

工程减排

生猪

7

阜新万全养殖有限公司

工程减排

生猪

8

王府村兴隆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9

高天有机黑猪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10

阜新和康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减排

肉鸡

11

太平猪场

工程减排

生猪

12

合众养猪合作社

工程减排

生猪

彰武县政府

13

晓磊生猪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14

彰武县后新秋金盛养猪场

工程减排

生猪

15

红阳猪场

工程减排

生猪

16

彰武县种畜场

工程减排

生猪

17

福源种猪场

工程减排

生猪

18

阜蒙县大巴赢新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19

彰武县宏文养猪场

工程减排

生猪

20

彰武县大冷乡立新养猪场

工程减排

生猪

21

彰武县后新秋镇庆军养猪场

工程减排

生猪

22

彰武县后新秋鑫兴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23

彰武县瑞志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24

彰武县后新秋银山养殖场

工程减排

生猪

25

彰武县长青牧业有限公司

工程减排

肉牛

26

彰武县万权肉牛饲养场

工程减排

肉牛

27

彰武县李家奶牛养殖小区

工程减排

奶牛

28

彰武县四堡子乡益荣养殖场

工程减排

肉牛

29

长沟沿奶牛小区

工程减排

奶牛

30

阜新市清河门区宏强生态养猪厂

工程减排

生猪

清河门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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