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3-02 浏览量:8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1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第十四届阜新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1年度政府绩效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1年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绩效考评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战略部署的全面落实,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开展了对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的考评。2011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各部门和单位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政府绩效考评有效地发挥了助推作用。
一是确保了全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1年考评工作确立了以实现经济跨越发展目标为主的考评体系,在指标设置上突出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省政府考核指标、“三争取”和招商引资等项工作。在考评方式上细化考评过程管理,制定了工作目标完成的时间节点,实行网上动态考评、季度通报、半年考评等工作制度,保证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是全市上下形成了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2011年我市继续实施了创新创优项目考评,各部门和单位紧紧围绕重点职能工作,充分挖掘潜能,从体制、机制、理念、方法、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并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均达到了预期效果。创新使工作发生了新变化、实现了新突破、开创了新局面,从而更加扎实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是绩效考评激励作用明显。2011年考评通过实行加分和一票否决等制度,突出激励和导向作用,有效地调动了部门和单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现为承担全市重点工作任务的部门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三争取”工作上成果显著;一些职能单一的部门突破自身局限,默默奉献,全力服务项目工作成绩突出;中省直单位积极寻求政策突破,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四是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对各部门和单位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协调配合等方面的社会测评,有效促进了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大大提升。
二、2011年政府绩效考评结果及表彰
(一)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部门和单位“2011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奖金1万元。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政府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外事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国资委、市金融发展局、阜新银行、市农机局、市扶贫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阜新供电公司、市人民银行、阜新银监分局、市农发行、市工商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建设银行、省农信社阜新办事处、阜新石油公司、市烟草局、市气象局。
(二)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部门和单位“2011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创新创优奖”称号,各奖励奖金5000元。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林业局、市服务业委、市审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国资委、阜新银行、市农机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煤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农发行。
(三)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部门和单位“2011年度政府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优秀单位”称号,予以通报表扬。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外事局、市服务业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畜牧兽医局、市政府国资委、市金融发展局、市安监局、市行政服务办、阜新银行、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国调队、市人民银行、市建设银行。
2011年,各部门和单位全部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没有被通报批评的部门和单位。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把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考评结果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及市委组织部;中省直有关单位绩效考评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2012年是我市创建转型示范市、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希望以上先进及获奖受表扬的部门、单位,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未获得先进的部门、单位,要认真查找差距,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工作有所突破,为阜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阜新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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