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6-26 浏览量:40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2〕57号阜蒙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是改善辽西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实现今年年底前流域水质全面达标的主要措施。为确保我市治理重点区域任务如期完成,根据第218次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及5月22日市政府凌河治理项目工程进展调度会议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项目安排
(一)总体目标
细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质得到根本改善,到2012年底,按省21项考核指标的要求,高台子出市断面水质达到四类标准。
(二)项目安排
省政府向我市下达项目共20个。其中,政府治理项目15个,企业治理项目5个。市下达支流河道清污项目7个。全部项目要于2012年10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总体要求
(一)关于政府治理项目。按照省、市长责任书中确定的项目要求和《凌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名称、内容,建设规模不得小于省投资规模。具体选址选线、工艺设计、建设标准、管材确定、设备选型、工程质量、环境监理、资金使用等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具体可参照《凌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技术指南》。
(二)关于企业治理项目。阜矿集团所属四家企业限期完善洗煤生产工艺和治污设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确保8月底前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零排放,矿井水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对非法洗煤企业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三)关于凌河流域(细河)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于7月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有偷排污泥的行为从严处罚;市政管网和园区管网覆盖区域内,符合进入污水厂条件的直排企业,8月底前纳管并封闭排放口,不具备纳管条件的直排企业,必须停产整治直到稳定达标排放后方可生产,废水直排的市政排污口8月底前完成截污纳管;对无环保手续非法建设的企业,一律由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关闭,对已办理环保手续的直排企业,必须按环评要求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转和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并限期治理。
三、责任分工
各县区政府是辖区内河段水质达标的责任主体,各县区长任本辖区河段长,要制定本县区河流达标整治方案,并对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落实,既要保证省下达项目按期完工,又要保证河段水质考核按期达标。所有涉及治理项目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市环保局、监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承担项目实施的监管责任。
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时限。各责任单位对具体项目负总责,协调前期工作开展,组织监督项目实施,要将工程项目分解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和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齐继慧市长任组长,李明山、蔡井伟、马如军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住建委、市凌河局、阜矿集团、阜蒙县、海州区政府、细河区政府、太平区政府、新邱区政府、清河门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推进和监管,建立定期调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细河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对有关项目责任单位的项目实施、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予以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治理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全面负责,要倒排工期、把握时间节点,确保10月1日前投入运行。各部门分工负责,确保8月底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截污干管纳污并封闭直排河流的排放口、企业直排废水达标排放和查处企业偷排四个总体目标。要加快各项前期工作,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严格的项目建设责任制和干支流治理县区长负责制,明确自身职责,形成合力,有关审批事项要打破常规、特事特办,实施立体交叉作业,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协调主动服务,确保工程进度。
(三)严格项目质量和资金监管。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工程要按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不得低于省确定标准。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环境监理制度,以及其他安全、质量等责任制度,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确保水质达标。在治污项目形成削减能力前,采取关停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等措施。建立水利、凌河、环保等部门对水质水量联合监测和调度机制,采取生态补水等过渡性保障措施,满足出市断面达标需求。支流清污项目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对本次未全部列入省投资范围的细河干流清污项目,市凌河局要继续组织全面实施,以满足国家对河流生态和环境管理考核指标的要求。
(五)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与市环保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市环保局提供的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延迟下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凌河水污染治理投入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规模、质量和工期。
按照省要求,对阜政办明电〔2012〕12号文件中《阜新市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及任务分解表》进行修改,请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新的任务分解(附后)落实。
阜新市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处理规模 | 干管长度 | 省投入资金 | 建成/运行时间 | 责任单位 |
省下达政府治理项目合计(15个项目) | 20.73 | 30.0 | 31114.0 | |||
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 | 20.0 | 21650 | ||||
1 | 阜新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10.0 | 13650 | 8.30/10.1 | 市公用事业局 | |
2 | 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10.0 | 8000 | 8.30/10.1 | 市环保局 市公用事业局 | |
截污干管项目 | 30 | 3600 | ||||
3 | 主城区截污干管工程 | 10 | 1200 | 8.30/8.30 | 市住建委 | |
4 | 九营子河地区截污干管工程 | 10 | 1200 | 8.30/8.30 | 市住建委 | |
5 | 黑水河地区截污干管工程 | 10 | 1200 | 8.30/8.30 | 海州区政府 | |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0.73 | 2044 | ||||
6 | 阜新镇污水处理设施 | 0.10 | 280 | 8.30/10.1 | 阜蒙县政府 | |
7 | 东梁镇污水处理设施 | 0.10 | 280 | 8.30/10.1 | 阜蒙县政府 | |
8 | 佛寺镇污水处理设施 | 0.05 | 140 | 8.30/10.1 | 阜蒙县政府 | |
9 | 王府镇污水处理设施 | 0.08 | 224 | 8.30/10.1 | 阜蒙县政府 | |
10 | 四合镇及玉龙新城污水处理设施 | 0.30 | 840 | 8.30/10.1 | 市住建委 | |
11 | 河西镇污水处理设施 | 0.05 | 140 | 8.30/10.1 | 清河门区政府 | |
12 | 乌龙坝镇污水处理设施 | 0.05 | 140 | 8.30/10.1 | 清河门区政府 | |
湿地处理和河道清污项目 | 3820 | |||||
13 | 细河高台子断面上游湿地处理工程 | 20万平方米 | 2000 | 8.30/10.1 | 市凌河局 | |
14 | 伊吗图河入河口湿地处理工程 | 5万平方米 | 500 | 8.30/10.1 | 阜蒙县政府 | |
15 | 细河阜新段清污工程 | 140万立方米 | 1320 | 8.30/10.1 | 市凌河局 | |
阜新市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任务分解表(续前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处理规模 | 河道长度 | 省投入资金 | 建成/运行时间 | 责任单位 | |
省下达企业治理项目合计(5个项目) | |||||||
1 | 阜矿集团五龙煤矿 | 洗煤水零排放,矿井水综合利用、达标排放 | 8.30/8.30 | 阜矿集团 | |||
2 | 阜矿集团艾友煤矿 | 洗煤水零排放,矿井水综合利用、达标排放 | 8.30/8.30 | 阜矿集团 | |||
3 | 阜矿集团清河门煤矿 | 洗煤水零排放,矿井水综合利用、达标排放 | 8.30/8.30 | 阜矿集团 | |||
4 | 阜矿集团恒大煤业公司 | 洗煤水零排放,矿井水综合利用、达标排放 | 8.30/8.30 | 阜矿集团 | |||
5 | 所有非法洗煤厂 | 取缔 | 8.30/8.30 | 有关县区政府 | |||
市下达支流河道清污项目合计(7个项目) | |||||||
1 | 黑水河(韩家店河)清污工程 | 12万平方米 | 6.0 | 8.30/10.1 | 阜矿集团(五龙煤矿) | ||
2 | 王营子河清污工程 | 24万平方米 | 8.0 | 8.30/10.1 | 阜矿集团(恒大煤矿) | ||
3 | 清河清污工程 | 4万平方米 | 1.0 | 8.30/10.1 | 阜矿集团(清河门矿) | ||
4 | 汤头河清污工程 | 10万平方米 | 2.0 | 8.30/10.1 | 阜矿集团(艾友煤矿) | ||
5 | 五道桥河清污工程 | 4.5万平方米 | 2.0 | 8.30/10.1 | 阜蒙县政府 | ||
6 | 转角庙河清污工程 | 7.5万平方米 | 5.0 | 8.30/10.1 | 阜蒙县政府 | ||
7 | 卧凤沟河清污工程 | 1.5万平方米 | 1.0 | 8.30/10.1 | 阜蒙县政府 | ||
注:省下达20个治理项目均为省市长签订的《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内项目,阜新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责任书名称为阜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省投资处理规模为6.5万吨/日(我市拟实际建设规模10万吨/日);细河阜新段清污工程省投资处理规模为30万立方米(我市拟实际处理规模140万立方米);省下达企业治理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市下达支流河道清污项目资金由企业及地方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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