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5-04 浏览量:27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2〕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阜新市交通运输指挥部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阜新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梁金发 副市长
副组长:王明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争红 市金融发展局局长
成 员 :韩晓东 市纪检委常委
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汉文 市编委办副主任
孙文韬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崔耀国 市经信委副主任
李继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崔 力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成伟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刘铁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长青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 明 市住建委纪委书记
李雅军 市农委副主任
张德利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金有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罗桂贤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绍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富雪松 市金融发展局副局长
王彦军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杨月超 市法院审委会委员
张 翔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牛正民 市工商局副局长
齐东伟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 鹰 阜新银监分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研究处理清理整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市金融发展局负责全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日常工作,承担需市政府审批的交易场所材料审核、上报,牵头负责全市产权交易所的清理整顿和日常监管,负责与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沟通联系。
市服务业委牵头负责对大宗商品中远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及日常监管,监督管理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
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对国有产权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市工商局负责对列入清理整顿名单的交易场所暂停办理年检,清理整顿结束后对验收合格的交易场所进行年检;对未按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年检,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为有关部门提供所需的交易场所信息,配合做好各类交易场所的调查统计工作。
阜新银监分局负责督促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责令做好善后工作。
市委宣传部要按照中宣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有关要求,牵头负责对文化产权交易和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及日常监管。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行业或领域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监督管理各自行业或领域的交易场所,协助其他部门研究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调整阜新市交通运输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梁金发 副市长
副总指挥:高正民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 :崔耀国 市经信委副主任
崔 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佳琨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起新 市安监局副局长
霍 红 市农机局副局长
张 辉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刘海斌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书义 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处长
林绍文 市邮政局副调研员
屈占民 阜新车务段段长
朱润波 阜新公路路政管理局局长
周海波 高速公路阜新管理处处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协调科齐志丹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822205。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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