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11-03-03 浏览量:13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第十四届阜新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0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情况

2010年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对工作目标的过程管理。对重点工作目标实行即时考评、跟踪考评、月考评和阶段性考评,切实将考评方式向全程管理推进。在考评中,重点突出了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考评。通过绩效考评,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承担全市重点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在向上争取资金、政策和项目方面不断作出新贡献;一些职能单一的部门突破自身局限,不仅主动服务项目,而且积极主动抓产业、抓项目;中省直单位积极寻求政策突破,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各部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得到了有效落实,全面推进了“千个项目大会战”、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

2010年,共确立工作目标488项。经考核验收,有469项完成或超额完成;有19项因政策调整或客观因素未完成,考评中未予扣分。

经考评,70个参评单位工作目标考评得分全部在达标线以上,没有出现未达标单位。

(二)创新创优项目绩效考评情况

通过创新创优项目的实施对推动各部门和单位通过工作理念、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充分挖掘部门潜能,有力地推动了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的突破,带动了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同时通过引入专家评审,增强了考评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10年,由各部门和单位申报,经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共确定创新创优项目45项。一年来,各部门和单位对创新创优项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效果。到年末,有41个项目完成了预期目标。经专家评审打分,41个项目考评结果全部现场得出,创新创优项目得分最高分为93.43分,最低分为66分。

(三)社会评价绩效考评情况

为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工作部门服务意识和服务效能的提升, 2010年社会评价绩效考评工作扩大了覆盖面,增加了评价手段。社会评价分为市民代表评价和专项工作评价两个方面。其中,市民代表评价主要采取实地采集、入户调查、征求意见和网上点对点评价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参评单位的服务意识、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专项工作评价即由监察、审计等专项工作部门,对廉洁行政、软环境建设、行政审批、资金管理、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电子政务建设、督查工作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和信用阜新建设、卫生城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社会评价考评使部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工作效能得到了明显提升。

2010年共收回社会评价票2800张(其中,网上评价320张),专项评价票12张。通过统计汇总,得出70个参评单位社会评价得分。获得最高分为94.43分,最低分为82.69分。

二、绩效考评结果及表彰

(一)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部门和单位“2010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先进单位”称号,并一次性奖励奖金1万元(金融部门另行奖励)。

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公用事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外事局、服务业委、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体育局、物价局、畜牧兽医局、金融发展局、广电局、阜新银行、煤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扶贫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供电公司、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信社、石油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上述部门和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公务员由市政府记功表彰,并一次性奖励每人奖金1000元(由市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

(二)市政府决定授予下列部门和单位“2010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创新创优奖”,并一次性奖励奖金5000元(金融部门另行奖励)。

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公用事业局、农委、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畜牧兽医局、国资委、金融发展局、行政服务办、阜新银行、农机局、旅游局、供销社、公积金管理中心、扶贫办、质监局、建设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三)市政府对在社会评价绩效考评中成绩优秀的下列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教育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公用事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法制办、畜牧兽医局、国资委、广电局、阜新银行、农机局、旅游局、供销社、公积金管理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调队、人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按照社会评价考评不重复奖励原则,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市民委、司法局、环保局、统计局、法制办、国调队等6个部门各5000元奖金。

(四)对综合性工作受国家部委表彰的市人防办、老龄办,市政府一次性奖励5000元奖金。

(五)2010年度对工作目标的考评全部达标,无通报批评的部门、单位。

市直部门绩效考评结果抄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中省直有关单位绩效考评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阜新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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