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阜新市2010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0〕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2010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四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2010年促进就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民生工程,促进全市就业工作深入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确保2010年各项就业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实现实名制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二)返回生源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总体就业率不低于75%,有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5%,提供“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的见习岗位500个,岗位有效率不低于75%。

  (三)各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同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

  (四)普惠制就业培训操作规范,实名制普惠制就业培训4万人,其中培训城镇劳动力2.4万人,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6万人。

  (五)切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扶持创业带头人240人,带动就业1440人;创业培训13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0万元,当年到期回收率不低于95%;继续推进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达到省政府要求。

  (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万人,个人缴费记录建账率达到100%,省级调剂金按时上解率达到100%,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调整到位。

  (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乡镇、村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率达到100%,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八)实现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就业信息网络全覆盖,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实现岗位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联网,以市为单位应用就业管理服务统一软件,与省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向市就业信息系统上报空岗信息3万条、信息有效率不低于75%。

(九)实名制劳务输出25万人次,其中:输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万人次,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24万人次。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

  1.继续将促进就业工作各项工作目标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和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就业目标继续通过责任状形式下达各县(区)和工青妇组织,要及时分解就业目标任务。

  2.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就业工作协调稳定发展。制定就业目标考核办法,完善监督检查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每季度召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通报目标完成情况。规范目标考核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环境

  1.重点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信贷、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岗位救助等扶持政策,切实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兴办项目或拓宽经营,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

  2.做好2010年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工作,继续扩大资金筹集规模。在落实市本级专项资金筹集同时,要重点做好县区资金筹集工作,50%以上的县区就业专项资金筹集规模要达到上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5%。今年,市政府将把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和年底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逐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起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制度、公示制度、报告制度,质询机制、问责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防止出现资金使用违规问题。

  4.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县(区)政府为主体、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为主力军、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就业”工作格局。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民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以培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弘扬创业精神为重点,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1.广泛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继续以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及失业人员为重点,结合不同类别劳动者的特点加强创业指导工作。

  2.强化创业基础,打造特色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培训活动,激发教师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本土特色的教辅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打造具有阜新特色的SYB培训的品牌。

  3.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多方投资,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立具有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基地。对已建完竣工的基地,做好企业入驻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完善功能,发挥作用。

  4.优化创业服务。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通过开辟创业项目展示室,举办创业项目、产品推介展示会,继续向全社会积极推介创业项目。

  5.积极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继续着力落实创业带头人扶持政策,对创业带头人及政府扶持的百家自主创业基地按一定比例给予创业补贴和岗位补贴;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积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棚户区回迁居民自主创业资金;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解决落实返乡农民创业有关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四)多渠道多层次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

  1.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三大基地”、“五大产业集群”和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作为岗位开发促进就业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重点抓好市委、市政府关注的大项目、大企业及规模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千方百计满足企业需要,促进各类人员就业。要紧紧围绕今年竣工投产的300个项目,做好岗位开发、信息发布、人力开发、人岗匹配工作,在人力资源配置上要按照先满足本地企业需求的原则,确保企业生产正常运转。二是围绕新开工和续建的700个项目做好岗位预测、人力资源开发、岗位技能培训与储备工作。

  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大对现有服务性企业和新办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扩大经营规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多形式就业。一是把需求旺盛的家政服务业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主攻方向,认真落实发展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吸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建立由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参加的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处理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二是借助社会力量,努力开发卫生、养老、医疗、健身、物业、助残等社区管理、便民服务、社区后勤保障服务等领域的就业岗位。三是将新兴的信息、物流、金融、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做为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重点领域加以开发。

  3.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特殊困难人员再就业。一是结合老旧物业小区、物业弃管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在社区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安排特殊困难人员。二是结合铁路沿线卫生整治等工作开发保洁类服务岗位安排特殊困难人员。

  4.开发公共服务类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政府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政府服务职能覆盖城乡群众和政府引导培育市场服务领域等三方面的需要,在城市面向社区、农村面向乡镇和村开发基层管理及服务岗位,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强化培训基础,围绕项目,重点加大二产业培训与农民工培训力度

  1.以开展二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为重点,单独下达产业基地培训计划,为产业基地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同时,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合同和企业用工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工种)和期限,严格制订教学计划,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就业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为产业基地建设做好技能人才保障。

  2.继续注重农民工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劳务输出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有意愿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并根据劳务输出中输出量较大的专业确定培训品牌,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技能培训,打造地区劳务输出品牌,实现劳务输出与就业培训的双赢。

  3.加强普惠制培训基地管理,建立普惠制培训基地退出机制。从基地认定、招标投标、监督实施、检查验收等方面,加强经常性管理,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建立健全普惠制就业培训开班申请、审批、检查制度,加强考核和验收,确保培训质量。对不符合标准、教学质量低劣和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其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资格。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快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资、跨行业、高水平、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公共实训基地,根据职业技能培训的发展需要,不断增加技能实训、技能鉴定、师资培养、技能竞赛、技术交流和示范性培训等新功能。

  (六)进一步健全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落实扶持政策

  1.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深入社区、走访入户,实行分类服务、专人承包制度,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全面实施岗位援助、培训援助、创业援助等措施,切实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2.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就业援助作用,全面掌握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数量、技能状况、就业愿望。要强化跟踪服务,对辖区内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到人,就业援助到位。认真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把好审核认定关,确保帮扶真正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在认定之日起20日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继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3.继续加大政策援助力度,延长扶持政策期限,探索社保补贴新机制。一是认真执行公益性岗位救助政策,实行岗位救助申报审批制度,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提供给就业特殊困难人员。二是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按月足额发放。三是进一步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政策,7月份之前2009年度养老保险补贴发放完毕。同时,研究落实医疗保险补贴政策。四是确保“4050”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社保补贴在7月份之前足额发放。五是探索建立社保补贴新机制,与社保经办机构联合开展补贴工作。

  4.认真落实好省政府扶持阜矿大集体和地方大集体离岗职工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七)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按照国家、省要求,组织开展“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一是在推进全民创业活动中把高校毕业生创业纳入政策扶持对象和重点。二是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2.继续实施“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组织认定一批新的见习基地,拓展见习岗位范围。一是明确见习对象。2010年就业见习实施对象为2009、2010两个年度我市生源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二是明确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为3个月、6个月和9个月三类。三是明确见习政策。见习单位要为见习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省财政承担见习补贴的2/3,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正式招用在本单位的见习生,可比照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劳动合同到期时,由用人单位领取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数额的50%补贴,见习期视同工龄。

  (八)完善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平衡有序转移就业

  1.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向村级延伸。一是16个资源基地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劳务信息,统一服务内容。二是在全市选择人口较多、劳务输出基础较好、辐射能力强的20个行政村建立村级劳务输出人力资源试点基地,按照“四有”标准,即每个基地都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场所,有电话、有传真机、有微机来建设村级资源基地。

  2.加强信息对接。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要坚持先内后外,内外兼顾的原则。一是对内重点围绕我市三大产业基地就业基地开展建设新项目,注重组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围绕液压产业园区建设,组织县、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机械加工类技能培训,在产业园区企业就业。二是要建立省际劳务合作长效机制,拓宽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渠道,巩固和加强与沈阳、大连、营口基地的劳务合作。

  3.创新工作模式。创新劳务输出组织模式,提升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县、区、乡镇各自的优势,逐步建立起市以开展劳务合作,建立输出基地,收集发布输出信息、开展劳务输出培训为主,组织劳务对接为辅;县、乡镇以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组织农村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对接为主,以其他劳务输出工作为辅的劳务组织模式,提高劳务输出信息的利用率。二是积极探索“政府引导、部门指导、劳务经纪人主导”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场化运作模式。

  4.树立推广劳务输出品牌。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在巩固已有知名劳务品牌的同时,加大新的劳务输出品牌开发力度,通过规范管理等手段,将劳务品牌宣传出去,占领市场。

  5.探索搭建农民工转移就业一体化的就业服务平台,建立集求职登记、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务工洽谈、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后勤食宿服务、户籍服务等为一体的农民工综合性就业服务场所,为农民工全方位转移提供就业服务。                   

  (九)认真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1.2010年继续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5个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以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三个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

  2.继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一是以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载体,开展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示范机构评比、星级劳动保障员评选、就业服务评价活动,评选3个县(区)、15个街道、30个乡镇、100个行政村推荐为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的示范机构。评选500名星级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并予以表彰和奖励;二是探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效率、公共就业服务成果等方面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服务功能、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手段、服务方式等指标进行量化,使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达到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

  3.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重点是村级工作平台建设。各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场地、编制、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使全市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快县(区)及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今年要重点扶持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使信息化的就业服务手段能够满足我们的工作需要,也使各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业务通过信息网络向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延伸;三是配合全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实施,组织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在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及具体操作等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4.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引导性重要作用。一是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周预报和月报制度,畅通就业信息发布渠道,要继续做好周预报和月报制度,及时报送本县区举办招聘会、洽谈会消息,要结合相关数据的变化,报送情况分析,更好的掌握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动态,提早制定措施,做好就业服务。二是实行市、县(区)联动,市每月举办一次大型主题劳务交流洽谈会活动,同时,每周六上午开办固定的招聘专场。县(区)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举办一次中型劳务交流洽谈活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半月组织一次小型劳务交流会洽谈活动。

  (十)强化基础工作,确保失业保险扩面任务完成

  继续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力度,采取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部门联动、依法扩面等措施,提高失业保险参保覆盖率。充分利用失业保险有关政策,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突发群体上访问题,特别是进一步做好稳岗控制失业工作。各级经办机构进一步做实基础工作,加强失业保险申报缴费管理,提高个人缴费记录做实率。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审核复核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管理环节的制衡性、督促性、合理性。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安全性,从制度上清除影响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安全隐患。建立定期发放审验制度,做到应发、实发、未发的失业保险金数据月清月结,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实行适时、准确的动态管理。

  (十一)强化就业舆论宣传,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就业的重点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种手段,努力使积极的就业政策家喻户晓,在全市营造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稳定就业的舆论强势。一是要让需要就业的劳动者快速了解就业形势和政策。使劳动者能随时掌握劳动力市场趋势、劳动就业政策,以便开展职业指导服务。二要营造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创业明星和大学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残疾人典型创业事迹,大力宣传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强力推荐适合区域发展的特色创业项目。三要加大劳务输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劳务输出的重要意义和劳务输出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事迹,通过现身说法、引导广大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发动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全市劳务输出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我市劳务经济超常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各就业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继续实行奖惩制度,责任人为各责任单位行政一把手、班子分管成员、具体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各一人。就业计划分解由市劳动保障局另文下发。年末,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就业目标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超额完成就业责任目标的单位,每超额一人奖励100元;对未完成就业工作总体目标的单位,每少1人罚100元,本年度取消评选先进资格,政绩考核降一等。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