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稳定消费品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日期: 2010-12-13 浏览量:9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0〕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品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辽政发〔201037号)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平抑价格,保证消费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现就稳定全市消费品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生产,保障供给。各县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好本地食品、生活用品等相关企业扩大生产,市农委要做好冬季的棚菜、生猪、鸡蛋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进一步增加本地菜供应量,加大蔬菜保护地及大棚建设力度,抓好菜篮子工程,确保市场供应。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市服务业委、市物价局、市统计局要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全市重要消费品进行监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费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监测体系,重点监测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粮油、食糖、食盐等重要消费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化,及时准确掌握主要农副产品购销、库存。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重要消费品应急保障预案,明确投放网络,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准备。

三、通过各种措施减少消费品流通环节成本。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对于外调菜及本地菜返销,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减少流通成本。公安交警部门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章,要以教育为主,做到不罚款、不扣车、不扣证。加强农超对接。组织大型超市、菜市场与蔬菜基地直接签订供应协议,降低成本,实现农田到超市的直接供应,加快构建产销一体化链条。发展若干菜篮子连锁超市和配送企业,引进、组建菜篮子商品跨区域性的连锁超市和配送中心。加快培育营销中介组织,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鼓励生产大户、贩销大户创办流通中介组织。加快信息化平台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全力推进农副产品物流配送项目。

四、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市物价局要对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公共事业价格调整和涉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价格调整严格把关、科学论证,防止出现大的价格波动。针对当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现状,除特殊的节能减排项目和国家统一调整项目外,近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调价方案,凡是涉及群众生活的收费一律不准提价。

五、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市物价局、市工商局要严肃查处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合谋涨价行为;对经营者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行为的查处;强化对经营者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坏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户成本。加强对化肥等惠农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防疫、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农村教育、通信、殡葬服务收费、农民建房和农用机动车收费的检查,加强对涉农产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等情况的检查。

六、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物价部门要克服征收困难,加大征收力度,扩大征收范围,增加基金总量,增强政府调控实力。积极探索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新领域、新途径,加大使用数额,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生产、促进流通、保障供给、稳定物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企业联系制度。市服务业委要继续完善与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采购、销售企业建立起来的联系制度;对企业的生产能力、库存量、采购能力、储存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一旦市场出现供应失衡,要组织定点企业增加生产和采购生活必需品,定点销售,保障市场供应。

八、加强市场秩序管理。质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做好计量器具专项检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市服务业委要对加油站、加气站进行检查,对私自涨价的,要给予严厉处罚,并吊销经营许可证。

九、建立储备体系,保障市场供应。为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市服务业委要继续与阜新双汇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冷鲜肉、食用油、瓶装水、火腿肠、食用盐、方便面、糖等供应储备协议。市粮食局要做好粮食、油的储备工作,遇突发事件时及时投放市场,保障供应。

十、做好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生活救助工作。各县、区要组织力量及时到困难群众中走访慰问,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市民政局要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的生活保障标准。市教育局要对学生食堂进行价格补贴,确保学生食堂价格基本稳定。

十一、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科学、准确、及时地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不实报道,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十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稳定价格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阜新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阜新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王广利    副市长

副召集人: 惠立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若池    市服务业委主任

      董维志    市物价局局长

 员 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彦鸿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志邦    市经信委副主任

         宋 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陶桂芳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志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佳琨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开愚    市人社局副局长

         郭忠义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雅军    市农委副主任

         王志伟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赵纯凯    市统计局副局长

         赵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绍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会学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亚东    市供销社副主任

         郭洪林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陶     阜新银监分局副局长

         王忠成    市农发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办公室主任由李若池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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