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转型振兴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10-11-08 浏览量:7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0〕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发挥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打造阜新特色品牌,促进经济转型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项目为重点,以提升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阜新特色品牌为目标,大力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产业商标群体,大力培育阜新特色品牌,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一批代表阜新产业优势、区域特色和企业形象的驰名商标企业,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深度融合,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鼓励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机制,通过整合资源,集聚优势,不断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商标战略中的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遵守市场规则,提升品牌信誉和影响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三)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培育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商标战略的同时,确定区域和产业重点,以优势行业企业为争创驰名商标战略梯队,加大扶持力度,带动产业升级。实现争创一件驰名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升级、促进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

(四)坚持创新升级与依法保护并举。加大商标培育力度,鼓励和扶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为推进商标战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2年,力争申请注册商标300件,注册商标达到1200件;争创驰名商标6件,驰名商标达到7件;争创省著名商标15件,省著名商标达到52件;新认定市著名商标50件,市著名商标达到135件。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商标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市场主体运用商标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逐步实现商标兴市、商标兴企、商标兴农的战略目标。

(二)主要任务

1.注册玛瑙产品商标,推进玛瑙产业发展。加大玛瑙品牌的培育力度,引导企业深入挖掘玛瑙资源,强化地域特色品牌意识,做好玛瑙产品商标申请注册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打造玛瑙品牌

2.深入挖掘旅游资源,打造旅游品牌名片。做好我市旅游景点的保护和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引导海棠山瑞应寺矿山公园等管理部门注册集体商标,打造阜新旅游业特色名片。

3.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形成商标品牌集群。针对我市液压、林产品、皮革园区的不同特点,采取申请注册一批产品商标、依法保护一批注册商标、推荐认定一批著名商标的做法,为园区开辟一条绿色商标战略通道。

4.开发培育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地理优势,科学开发农产品资源,重点对农产品加工业、种植业和畜牧养殖业等农产品商标进行培育,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的进程。

5.建立驰名商标梯队,做大做强名牌工程。指导帮助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尽快完善争创驰名商标标准条件,并纳入驰名商标梯队进行重点培育。在申报驰名商标时,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全力做好推荐保障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实行政策支持激励机制

1.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在201011日以后, 被认定(不含续展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依据企业纳税金额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由市中小企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市工商局对奖励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局统一核发奖金。各县、区政府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或省著名商标企业和有关人员,要适当给予奖励。

2.对获得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

3.获得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费用,可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

4.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商标信息开发利用及商标服务的支持力度。

5.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辽宁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成形式的限制;获驰名商标企业免于工商年检。

6.对获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扶持。帮助有条件的获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申请国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对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补贴。

(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对自办、联合组建和购买等方式,建立研发机构,推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技术支撑。

(三)促进商标价值开发利用

支持企业以商标为资本,通过投资入股、质押贷款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积淀商标的历史文化价值,提高商标的凝聚力。

(四)加强商标无形资产管理

引导企业在改制改组和组建企业集团中,将商标无形资产的运作和企业有形资产的重组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要将国有企业的商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防止企业在经营、转让过程中商标资产的流失。

(五)强化商标权利保护力度

建立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维权体系。强化商标监管职能,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为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外、省内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六)建立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成立阜新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发展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市科技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梯队建设、分类指导、舆论宣传、效能监管、考核奖励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将商标战略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

年十一月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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