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10-18 浏览量:90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发〔2010〕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0〕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
平台公司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0〕28号)精神,按照“清理规范、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的原则,按时、合规、保质、高效地开展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1.对平台公司债务清理。各平台公司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清理,主要分为三类:(1)公益性建设项目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2)公益性项目且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3)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的债务。对于第(1)类项目已经开工在建且已取得融资贷款的,要集中资金加强管理和建设,并积极筹集安排好后续建设资金和还款措施;对于未开工项目要实行严格控制,重新审定项目融资的可行性和合规性。此类项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今后不得再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对于第(2)类和第(3)类项目,各相关部门及原贷款银行要重新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项目,要按协议继续提供贷款;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各级政府要按文件规定,尽快进行清理,妥善处置。
2.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要严格按照以下三个原则进行规范:一是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各级政府要在明确还债责任、落实还款措施后做出妥善处理;二是承担公益性融资任务同时还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平台公司,要按文件要求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三是承担公益性项目且主要依靠自身稳定收入偿还债务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的平台公司,要按规定充实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
(二)组织和协调各金融机构依据文件要求对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项目,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
(三)结合我市实际,做好贯彻落实政策、统计报表信息、总结汇报分析、检查协调指导等工作。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忠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财政局局长刘树峰,副市长梁金发担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人民银行、阜新银监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主要是组织全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债务的清理规范,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协调处理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和验收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处理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清理整顿情况工作报告,并提出政策和工作建议。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25日—9月上旬)重点学习国务院、国家四部委及省政府有关文件,制定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为全市清理规范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组织、政策和技术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清理规范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领导小组组织市级平台和相关部门及所属平台公司,按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同时协调市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按照要求配合清理;统计、填报、汇总、分析、上报有关的报表(各县区要在10月10日前上报有关报表);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分赴相关部门和县区对清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第三阶段:总结分析上报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领导小组对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上报的第二阶段的清理规范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重点反映清理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债务核实情况,特殊情况说明,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形成全市清理核实的阶段性报告向市政府汇报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清理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5日)领导小组主要针对各县、区前三个阶段的清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研究和协调处理市直部门和各县、区在清理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组织人员对全市清理规范情况进行验收和全面总结,以市政府名义形成报告上报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全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债务的清理规范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提出如下要求:
1.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财政部门作为此次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及债务管理的牵头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及时填报各项统计信息,完善各项政策制度,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同时要按照省、市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债务管理机制。
4.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按照政策要求进行规范清理,积极帮助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融资分类管理,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规范融资管理工作。
5.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工作,边清理、边规范、边总结;脚踏实地的开展债务清理工作,实事求是的上报各项统计信息,科学合理的纠正存在的问题,依法守信的规范融资业务。
6.审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对全市各县、区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清理后仍不按规定进行融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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