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大力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

日期: 2010-04-12 浏览量:11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迅速、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动态的掌控能力,为我市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据《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1号令)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内、外警务实践证明,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于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辅助反恐、应急处置工作,对于大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动态的掌控能力,大力提升警务效能,对于有效挤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震慑违法犯罪活动等都非常重要。特别是我市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攻坚阶段,平安、稳定、和谐的政治、社会环境对于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我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采取政府主导、分级投入、社会参与、公安管理的运作模式开展建设。政府主导是指由各级政府主导此项建设工作,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分级投入是指系统的骨干网点由市政府协调建设,其它分支网点由所在县、区政府协调建设;社会参与是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公安系统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维护;公安管理是指公安系统负责相应的推动、监管工作。

三、各级政府要依据《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规划,并将建设和管理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责成公安机关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设方案和规划;要主动协调电信网络运营企业、广播电视企业、监控报警服务企业和技防设施设计安装企业参与此项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的职责。制定建设规划必须保证实现城市治安复杂地区、居民住宅小区、重要交通路口、城市出入口、公安监管场所、娱乐场所、网吧和银行金融机构等重点场所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要害部位全覆盖;必须保证实现市、县(区)、派出所的三级监控和省、市、县(区)、所的四级联网;要采取综合性的创新措施,调整警力部署,创新勤务模式,完善各类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该系统的有效运行和效益的发挥。

系统建设基建施工涉及的城市规划部门、电业企业以及市政、园林管理企业、水务、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单位都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所有社会组织都必须服从公安机关代表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建设要求。

 

 

 阜新市人民政府

○一○年四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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