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10-21 浏览量:30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0〕8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决战500天 实现跨越发展”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从强化基础信息着手,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提高土地资源税收贡献率,促进我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以强化土地资源控管为核心,充分运用财政、地税、国土资源部门的协作机制,完善税收征管手段,努力实现由土地资源向财政收入的转化,增加地方税收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财政、地税、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动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资源,建立财政、地税、国土资源部门通力协作、信息共享、综合治税的工作机制。
(二)公平高效的原则。从有利于营造公平纳税环境,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减少工作环节;有利于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质量出发,促进财政增收。
(三)稳步推进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地段等级,调整完善我市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同时要全面加强税收征管。首先是强化各类企业征管,提高税收征收率,避免漏报情况发生;其次是通过协作机制,充分调研全市土地资源使用情况,促进税收全面、规范征管。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调查核实和动态管理。税收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税收管理手段,认真开展征收范围内所有企业土地面积的调查核实工作,采取实地勘测丈量、实地调查等方式,采集相关信息,并针对采集到的土地信息进行重点比对;分析纳税人申报的数据是否准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加强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的监控和维护,为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部门合作,充分利用数据信息。一是土地管理部门要向税收部门提供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土地使用证编号、土地等级面积等详细资料(出租土地应有土地承租人信息);二是税收部门要以土地管理部门的地籍资料为基础,定期与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及时发现征管漏洞;三是及时将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资料更新到税收征管系统内,以地管税,锁定数据,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水平。
(三)合理规划,适时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公平税负,科学管理。为实现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保障纳税人税负公平,根据我市城市经济发展及城区扩大发展的情况,适时调整我市土地地段等级及税收标准。财政、地税、国土资源部门要相互配合,对我市目前的土地使用税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调整方案。
(四)科学调研,精细测算,完善我市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政策。通过整合财政、地税、国土资源三方掌握的各类信息,结合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政策,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重新规划我市地段等级,重新设定各地段等级税额标准。
四、方法步骤
(一)清理核查工作(2010年10月中旬-11月底)
市地税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土地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一是对全市企业土地资源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运用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对有关资料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认定。二是清查核实企业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要求企业按实际认定的应税土地面积缴纳本年城镇土地使用;三是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化档案管理,对占用土地的纳税人进行全面记录,并核对企业缴纳税收情况,未按规定缴纳的,要组织力量进行税款追缴。四是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企业占用土地情况的清查。在进行土地面积测定工作中,要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加快工作进程,组织重点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土地面积情况进行重点核实,主要是重点核实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大户的实际用地情况。
(二)制定政策调整方案(2010年10月上旬至2010年11月中旬)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城区及开发区规模的逐步扩大,目前我市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城市发展的要求,为实现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促进我市地方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保障纳税人税负公平,从10月上旬开始,由市财政局负责,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配合,对我市目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情况进行调研,并于11月中旬完成调整方案的起草制定工作,市地税局负责向省地税局汇报,争取于年底得到省批复。
(三)系统总结(2011年1月上旬)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五、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成立阜新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杨忠林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工作职责:
1.市财政局
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我市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情况,并牵头组织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方案制定及测算工作,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2.市地税局
负责具体落实监督地税各征收局土地使用税征管数据的填报工作,组织实地测量各单位土地实际占用情况,负责与国土资源局核对企业地籍面积资料,配合市财政局起草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方案。
3.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提供我市完整的企业地籍资料,并负责与地税局核对、确认相关数据,配合市财政局起草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方案。
4.各县(区)政府
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财政、地税、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清理核查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税收征管形势,布置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联系,并形成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的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通力协作,严禁推诿扯皮情况的出现。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