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印发阜新市2010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10-09-09 浏览量:384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现将《阜新市2010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年九月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2010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辽政发〔2010〕10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当前的中心工作,为我市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目标。以为“决战500天实现跨越发展”服务为宗旨,以实现2010年度行政工作任务为基本目标,从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签订合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入手,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执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府办,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责任部门: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办,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3.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服务制度。制定实施与就业挂钩的企业发展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4.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签订合同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3号),规范市、县(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在履行管理职责、提供公共服务、加强自身建设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5.完善市、县(区)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推进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对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落实到执法单位、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6.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体制及各级各类应急预案,重点落实基层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责任。对应急决策的事项范围、启动机制、程序、时限、公布形式等作出规定,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责任部门:市政府办,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7.制定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的相关措施,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完善社会投资监管体系。(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8.加强市政府法制顾问团的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市司法局,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9.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和动态应对化解机制,增加社会自治功能,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责任部门: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具体要求

  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限,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阜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也要认真做好本地区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和部署。阜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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