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0-07-06 浏览量:365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政办发〔2010〕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0号)精神,确保完成省政府对我市各项考核指标,促进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现将省政府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工作任务,认真研究所承担指标的落实及推进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做到与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相结合,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考核指标。
二、狠抓目标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政绩效〔2010〕1号)内容和市政府分解的各项任务指标,细化后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同时,按省政府对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与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做好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提出的考评工作要求,按省考评实施细则规定的统计口径和指标解释,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上报各项统计数据。各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必须由本部门主要领导据实核准,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上报市统计局和省绩效办的数据口径要保持一致。
四、加大考评力度。市绩效办将根据省绩效办的要求,加大对指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的重要依据。
具体指标解释请登陆“阜新市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点击“绩效考评”栏目,详见《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政绩效〔2010〕1号)。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zwgk@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41号
辽ICP备1901059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2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196786 网站举报邮箱:fx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