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设立阜新市百岁以上老年人津贴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 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推动“友爱阜新”、“平安阜新”建设,提高百岁以上(含百岁,同下)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经市政府同意,从2007年开始,每年重阳节前夕,对全市每位百岁以上老年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津贴。资金由市财政负担,由市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发放。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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