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10 浏览量:553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520”、“521”因谐音“我爱你”被赋予了浪漫意义,受到越来越多群众青睐,被认为是适合结婚领证的好日子。
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绿丝带暖心行动”工作部署,打造高标准民政服务阵地,切实满足民众服务需求,全市各级婚姻登记站将在“5.20”“5.21”两天加班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各婚姻登记站将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新人,通过“暖心事、用心办”,让新人在甜蜜的“幸福小高峰”,领取“超有爱”的“红本本”。
办理结婚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约办理
共有四种预约方式:
1.登录网址预约:https://hy.mzt.ln.gov.cn/ 辽宁省民政厅网站首页有此链接,公众可通过电脑或者手机访问此网址,根据提示填写预约信息。
2.手机下载“辽事通”APP,进入首页,点击右下角“更多”,点击“婚姻预约”,根据提示填写预约信息。
3.手机二维码预约,用手机扫一扫,识别下图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预约信息。
4.电话预约:
阜蒙县婚姻登记处:8801159
彰武县婚姻登记处:7731184
海州区婚姻登记处:6688010
细河区婚姻登记处:3965210
太平区婚姻登记处:2450004
新邱区婚姻登记处:2696118
清河门区婚姻登记处:2787441
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部(仅涉外婚姻):2916668
二、温馨提示
1.按标准备好登记证件照片。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登记照片是登记机关审查的重要内容。登记照片要求是三张背景为红色的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两张男方在左侧的,一张女方在左侧的)。不宜在证件照片中过度展现个性,结婚登记照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剧照,不宜戴头纱、头饰、首饰,不要彩喷相纸的。
2.预约单仅供当事人使用,否则无效。预约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谢绝非必要陪同人员进入登记场所,当事人为老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可由1—2名人员陪同。
3.预约成功并不等于完成登记。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合影证件照,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婚姻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办理。
4.预约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合理地做出登记安排、避开登记高峰,提前录入数据,减少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预约时间不来,逾期未办理者预约自动取消。当事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办理的业务类型、个人信息,现场申请办理时与预约时不一致的,登记机构有权要求当事人另行预约后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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