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强制条件依据

日期: 2022-05-07 浏览量:153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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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强制措施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6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18日、201731日修正)
    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市级

县级

实行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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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责令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限期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第四十八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律】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辽宁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易地补建或缴纳易地建设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市级

3

行政强制

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317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市级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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