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2-12 浏览量:326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7年第三季度,审计署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和30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跟踪审计,抽查了1343个单位1914个项目,涉及资金4421.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78.04亿元。此阶段审计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重点关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继续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等方面的内容以及以往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结合实际主动作为,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一、积极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从第三季度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在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多措并举,创新脱贫攻坚方式方法。科技部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帮扶贫困地区大力培育“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以产业发展带动脱贫;商务部开展“家政扶贫”、“电商扶贫”试点,推动特色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支持创建“扶贫车间”,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队赴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健康义诊;四川省实施“一村一幼”计划,聚焦教育发展薄弱环节;山东省、重庆市、浙江省衢州市通过定向保险、设立基金等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额外医疗保障,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内蒙古奈曼旗、甘肃省积石山县采取修订村规民约、评选典型、组织宣讲、传授经验等方式,注重发挥贫困群众脱贫的主动性。
(二)持续推进预算体制改革,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财政部等部门通过组织开展调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设定“负面清单”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同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大预算评审和监管力度,积极推动中央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规范代币融资行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开展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安徽省积极推动产能过剩的关键性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煤炭钢铁企业市场化债转股进展顺利。
(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环境污染源头管控。交通运输部加强环渤海港口集疏港煤炭运输管理,积极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质检总局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严控境外污染物输入;江苏省开展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四)积极落实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等任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网络提速降费;国家能源局指导地方分类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中国铁路总公司清理规范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收费等铁路货运收费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建立跨部门去库存工作通报会商机制、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等方式,从供需两端施策促进房地产去库存。
(五)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便民亲商良好环境。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秦皇岛市提前实现“多证合一”,缩短企业进入市场时间;上海市推出“三个一批”改革举措,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江苏省开展市县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激发市场活力;福建省漳州高新区实施投资建设项目“会审制”,破除审批障碍。
(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文化部积极推动文化文物单位体制改革,支持创意文化产业加快发展;黑龙江省立足地域优势,积极推进建立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辽宁省大连市出台促进农业发展措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大力推进优质农产品出口。
二、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积极整改以往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推动改进相关工作。其中,湖南、陕西、四川、山东等12省采取及时清理更新贫困人口信息、补发漏补人员补贴和教育资助、追回违规挪用资金、出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办法等措施,推动精准扶贫;人民银行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监管指标进行考核,浙江省安吉县及时归还违规举借的8亿元政府性债务,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教育部和浙江、江西等6省财政部门及时统筹盘活财政资金5.89亿元;甘肃、黑龙江等8省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积极清退保证金、税款和违规收费4.79亿元;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取消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和资质认定,破除市场准入限制,优化服务;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重庆市采取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现场施工力量、及时拨付资金、建立矛盾协调机制等措施,加快推进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区和个别部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有的工作环节不够扎实。此次审计共抽查了71个扶贫县(区、市、旗,以下统称县),涉及897个项目,278.81亿元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1省的29个州县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扶贫政策不到位,存在将不符合条件人员列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国资委对“百县万村”、“同舟工程”等督导不够有力,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帮扶政策不够到位。二是9个省的18个县因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3.55亿元产业扶贫等资金闲置1年以上,其中0.86亿元闲置2年以上。三是7个省10个州县的84个单位或个人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市政设施建设等非扶贫领域以及公务接待、职工福利等,涉及资金11299.12万元。四是7个省11个县的22个扶贫项目由于项目前期可研不充分,后期工作不到位,未实现预期效果,涉及资金3783.23万元。五是5个省6个县的195个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六是个别县脱贫认定工作不精准,将部分未达到标准人员认定为脱贫对象。七是安徽省部分地区扶贫工作不扎实,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二)部分地区违规举债或虚增财力。江西、陕西、甘肃、湖南、海南5个省的5个市县通过出具承诺函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64.32亿元。云南、湖南、吉林、重庆4个省的10个市县(区)虚增财政收入15.49亿元。
(三)部分地区污染防治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建设、缺少环境评价、建设进展缓慢或建成后闲置问题。一是陕西省、深圳市的13个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二是江西、甘肃2省的3个工业园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部分超标污水直排河道。三是12个省的87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未按时完工或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33.91亿元。
(四)个别地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未落实。一是陕西省延安市1处煤矿未按规定关闭退出。二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2省违规给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或高耗能企业电费补贴23.56亿元。
(五)部分地区和单位仍存在违规收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是13个部门和地区的19家单位未及时清退或返还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37 713.94万元。二是辽宁、吉林、重庆3省的16家单位在国家明令停征、免征后仍违规征收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186.17万元。三是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仍违规由企业负担费用822.04万元。四是4个部门和地区的5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及影响力通过指定中介服务、违规培训等收取费用840.72万元。五是中国商业联合会等6家协会通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评奖等活动违规收费1878.97万元。六是6项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或审批效率不高,给企业办事造成不便。
(六)其他应予纠正的问题。一是江苏、云南、四川3省的3个港口和铁路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项目逾期1年未完工,涉及总投资81.67亿元。二是1.79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
附件:1.有关部门和地区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2.整改效果较好的事例
3.2017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附件1
有关部门和地区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实施脱贫攻坚方面
(一)科技部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以产业发展带动脱贫。2016年7月以来,科技部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针对贫困地区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培育“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促进精准脱贫。截至2017年8月,全国科技特派员人数达到84.56万,覆盖全国90%的县(市、区),创办企业1.15万家,组建各种专业协会和经济合作组织1.57万家,实施科技开发项目2.62万项,引进推广新技术4.15万项,推广农业新品种4.94万个,带动1010万农户增收。
(二)商务部开展“家政扶贫”、“电商扶贫”试点,推动特色扶贫。2017年,商务部与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首批组织28家大型家政企业与38个国家级贫困县对接,为贫困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推动地方政府和大型电商企业建立公益性电商扶贫合作机制,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规则、统一宣传,给予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流量支持、减免网店费用等优惠措施,目前已有京东等15家大型电商企业参与,覆盖221个贫困县。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支持创建“扶贫车间”,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016年12月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19号),支持企业在乡镇(村)创建“扶贫车间”和加工点,组织遴选1465家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发布近20万个适合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给予扶贫再贷款、保险补贴等,鼓励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四)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队赴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健康义诊。卫生计生委在今年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中,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问题,派出9支由委属委管医院组成的医疗队赴山西省岢岚县等18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健康义诊活动,并与当地建立了对口帮扶等协作关系或达成帮扶意向。此次活动共义诊18 105人次,指导查房496次,义诊手术42台,疑难病例会诊374次,开展技术管理培训161次。
(五)四川省实施“一村一幼”计划,聚焦教育发展薄弱环节。2016年起,四川省在大小凉山彝区实施“一村一幼”计划(一个建制村一个幼儿教学点),通过开展学前双语教育、发放辅导员补助、实施煤炉供暖工程等,改善幼教点条件、提高保教水平,解决彝区农村学前幼儿教育资源短缺问题。截至2017年9月底,“一村一幼”计划已扩展到四川省51个县(市),共投入资金4.02亿元用于发放辅导员补助,开办4056个村级幼教点,开设4629个班级,招收幼儿13.3万人。
(六)山东省、重庆市、浙江省衢州市采取多种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额外医疗保障,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为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山东省定向开发保障水平高、保险费率低、理赔条件优的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扶贫特惠保险,并安排2.7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给予保费补贴;重庆市筹集3亿元财政资金建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对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实施分段分档救助;浙江省衢州市安排财政资金908万元为困难群众购买健康保险,将30种重大疾病、住院医保外费用等纳入保险范围。截至2017年8月底,3地已受理理赔及救助3.88万人次、累计支付8838.27万元。
(七)内蒙古奈曼旗、甘肃省积石山县注重发挥贫困群众脱贫主动性。针对部分贫困户脱贫“等靠要”思想严重、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情况,内蒙古奈曼旗坚持物质脱贫与精神扶贫并重,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评选培育典型、组织宣讲团、开展文化文明志愿辅导活动,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甘肃省积石山县组织帮扶干部、脱贫典型户向贫困户传授经验、给予具体帮扶指导,激发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
二、推进预算体制改革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一)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力度。财政部全面部署财政系统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题调研,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等文件,明确正面导向,设定“负面清单”,积极防控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财政部积极推动中央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初步构建起支出规划约束年度预算、年度预算以项目库为基础的部门预算管理新框架。预算公开范围和内容由一般公共预算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7年105家中央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预算同步公开。加大预算评审和监管力度,2017年在所有中央部门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
(三)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人民银行牵头,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门发布防范代币发行融资(ICO)风险的公告,明确当前大量涌现的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行证券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有关单位不得开展相关业务。截至目前,主要ICO平台均已暂停相关业务,部分平台发布了退币公告,有效阻止了风险的进一步蔓延。
(四)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开展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金融监管机构采取积极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银监会安排部署“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以及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高管等10个方面的市场乱象专项治理;证监会组织开展防范股票市场异常、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对概念股炒作、国外代持、个股“闪崩”等风险苗头加强监测和防控;保监会先后开展了农险承保理赔、车险业务、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检查。
(五)安徽省积极推动产能过剩的关键性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2016年12月以来,安徽省积极推动负债率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煤一钢”企业已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市场化债转股合作协议,涉及金额350亿元,截至2017年9月底,已到位资金122.5亿元。
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方面
(一)交通运输部加强环渤海港口集疏港煤炭运输管理。为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交通运输部协调天津、河北、山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口企业,部署环渤海港口停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建立月度督查制度。同时联合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推进铁水联运,提高港内铁路煤炭接卸能力。截至2017年9月底,天津市、山东省、河北省环渤海港口已停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
(二)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要求,环境保护部积极推动修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GB16487)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对1792家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1074家存在问题,已依法移交质检、海关、公安及属地环保部门查处。
(三)质检总局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为切实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质检总局启动修订《进口可用作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质检总局第119号令),进一步规范装运前检验业务程序,加强口岸到货检验监管,提高查验比例。截至2017年9月底,共完成844批次商品的固体废物属性检验鉴定,其中471批次被确认为固体废物。
(四)江苏省开展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是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生态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江苏省成立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发展改革、交通、水利、海事等部门统一部署,沿江各市县多措并举,先后开展140余次联合执法、7000余次现场检查。截至2017年8月,通过关停并转、搬迁整合、回收补偿等方式,纳入整治范围的118个非法码头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拆除112个、规范升级6个。
四、落实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任务方面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下调美国等70个主要方向(话务量占比超90%)的国际长途电话资费和互联网专线资费,为具备网络条件的企业免费提速,为中小企业定制特惠专线产品;推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于2017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惠及5.4亿用户。
(二)国家能源局加强分类处置,指导地方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2017年2月,国家能源局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煤炭落后产能、违规建设煤矿梳理排查和治理工作,按照关闭、兼并重组、少量保留、转为应急储备产能进行分类处置;针对煤炭产能减量置换中发生的具体问题,指导地方和企业准确理解执行相关政策、加快签订减量置换协议、制定减量置换方案。
(三)中国铁路总公司清理规范铁路货运收费。自2017年6月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降低电气化附加费收费标准,货运整车平均每吨公里减少0.5分,至9月底,实际减收26.9亿元。同时,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合并、下调12项铁路货运杂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占杂费项目总数的27%),清理规范70项专用线代运营代维护收费和其他货运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上述两类调整措施预计每年可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约28亿元。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需两端施策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为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住建部门与国土部门去库存工作通报会商机制,对库存总量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市县停止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同时,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截至2017年9月底,自治区商品房待售面积1014.6万平方米,较2016年底减少232.7万平方米。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一)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秦皇岛市提前实现“多证合一”,缩短企业进入市场时间。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秦皇岛市于2017年7月至9月起正式实施“多证合一”,将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涉企证照事项只需要提供一套资料,到一个窗口办理,大幅度减少了企业提供资料的数量,缩短了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二)上海市推出“三个一批”改革举措,提高政府办事效率。2017年以来,上海市启动“三个一批”改革,以办事申请事项当场办结一批、办事部门提前服务一批、项目当年落地一批为目标倒逼“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降低群众和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目前,已梳理出304项事项实施当场办结、19项事项实施提前服务,897个项目列入当年开工开业计划、835个项目列入当年竣工验收计划。
(三)江苏省开展市县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激发市场活力。江苏省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做法,对全省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开展2016年度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评价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量化指标为重点,通过评价形成17个行政审批最优范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树立典型,以评促改,推动加大改革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四)福建省漳州高新区实施投资建设项目“会审制”,破除审批障碍。福建省漳州高新区整合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审批事项,将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准入、开工审查、竣工验收69个审批环节,简化为“准入会商、开工会审、竣工会审”3个会商会审程序,打破逐一申报、互为前置的壁垒,审批时间减少约150个工作日。
六、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方面
(一)文化部积极推动文化文物单位体制改革,支持创意文化产业加快发展。2016年5月以来,文化部积极推动文化文物单位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确定154家副省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和图书馆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截至2017年9月底,有24家试点单位开发产品种类在100种以上,17家文创产品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二)黑龙江省立足地域优势,加快推进建立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黑龙江省立足“黄金奶源带”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建立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2016年以来累计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39亿元,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截至2017年9月,已建成300头标准以上规模养殖场80个、在建142个;现有规模以上乳制品加工企业53家,奶粉产量和婴幼儿配方粉产量居于全国首位。
(三)辽宁省大连市出台产业发展措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大力推进本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出口。2017年,大连市出台《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强市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大型专业展会,推进优质农产品出口。2017年上半年,全市农产品出口额16.90亿美元,占辽宁省出口额的74.45%。
附件2
整改效果较好的事例
一、改进扶贫管理,推动精准扶贫
(一)关于湖南省新化县、吉林省和龙市贫困人口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湖南省新化县组织乡镇摸排核实,及时补充更正137名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身份信息;吉林省和龙市加大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力度,截至2017年9月,和龙市已清退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1990人,修正登记错误600余处。
(二)关于陕西省洛南县、重庆市武隆区4.27万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的问题。2区、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清理底数,及时筹集资金发放上述漏补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446.61万元。
(三)关于4个县683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普通高中学杂费免除、雨露计划补助等教育资助的问题。江西省吉安县、甘肃省静宁县和武山县、湖南省慈利县民政、教育等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和信息清理,核定受资助学生名单。截至2017年9月,将95名不符合扶贫认定条件的对象从补贴范围内移除,并向325名家庭贫困学生补发教育资助64.51万元;向6414名贫困家庭学生补发少免除的学杂费62.15万元。
(四)关于4个省4个单位违规挪用扶贫资金276.25万元的问题。辽宁省、陕西省、四川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截至2017年9月,相关部门已收回71.15万元,205.1万元调整到乡镇学校、卫生院等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上使用,给予3名相关人员行政警告等处分,并印发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办法,建立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关于10个县扶贫、涉农等财政资金整合盘活不到位的问题。山东省冠县人民政府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办法,截至2017年9月,应纳入整合范围的1.88亿元资金已完成整合;黑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重庆市4省的9个县人民政府加快资金盘活利用,将收回的5468.95万元结存资金用于推进牧区节水灌溉、农村村道建设等项目建设。
二、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盘活存量资金
(一)关于人民银行未及时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监管指标的问题。2017年8月,人民银行发布报告,明确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银行发行的一年(含)以内的同业存单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并公告金融机构自9月1日起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期(不含)的同业存单,引导金融机构规范相关业务。
(二)关于浙江省安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虚增项目投资额,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8亿元的问题。截至2017年8月,安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归还上述8亿元银行贷款,并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告、诫勉谈话等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关于教育部和6个省5.89亿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的问题。教育部和天津、浙江、江西、湖北、贵州、吉林6省财政部门及时盘活上述资金,统筹用于学校、医院、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
(一)关于安徽、江西、甘肃等6个省23个单位违规预留或未及时清退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4.11亿元。6省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清退小组,开展清退工作。截至2017年9月,已退还保证金4.05亿元;因联系困难、投标单位违约等无法清退或需扣除、缓退的653.39万元,已上缴财政或移交招标单位处理。
(二)关于黑龙江省桦南县国家税务局应退未退企业税款6985.03万元的问题。桦南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地方财力制定分期退税计划,及时向企业退还应退未退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截至2017年9月,上述税款已分三期全部退还企业,长期占压企业资金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关于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等4个单位违规收费646.6万元的问题。4个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清退违规收取的评审费、检验费等。截至2017年9月,已退还违规收费435.54万元,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示谈话等处理。
(四)关于质检总局主管的5家协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活动,其中3家协会违规设立职业资格的问题。5家协会分别印发《关于不再参与“中国航天质量奖”评审活动的通知》(质协字〔2017〕8号)等8个通知,向社会公告停止或取消违规评比达标活动和违规设立职业资格。
(五)关于国家能源局大坝中心、北京市金融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违规开展检查验收、设立前置审批条件的问题。2017年9月,国家能源局召开会议,责成大坝中心停止开展竣工及蓄水安全鉴定和安全监测系统检查验收业务;2017年8月,北京市金融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不再将加入首都要素市场协会作为交易场所开业的前置条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再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作为火电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
四、强化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
(一)关于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部分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建设单位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组织铁路参建单位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现场施工力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17年7月,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比原计划提前半年通车。
(二)关于江苏省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2.6亿元中央专项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快资金拨付,2015年11月,该笔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后续资金也均按投资计划和预算及时到位,确保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项目顺利推进。2016年7月,项目实现“初通”,并对航行船舶试开放。2017年6月,整治建筑物工程已交工验收。
(三)关于重庆市綦江区社会福利院和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部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綦江区多措并举推进项目建设,一是修订和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及资金周转的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立矛盾协调机制,倒排工期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17年9月,福利院和儿童收养部项目土建部分已建设完工。
附件3
2017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11个省的29个州县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扶贫政策不到位,国资委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帮扶政策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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