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
日期: 201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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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 年5 月至8月,审计署对统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统计局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 年10 月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09 年至2012 年,局本级将不属于财政供养范围的8081 名工勤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预算,并取得财政拨款23 938.53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统计局在编制2014 年部门预算时作了纠正。
(二)至2012 年底,所属北京调查总队和北京市统计局分别有项目结余资金133.39 万元、423.66 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针对以上问题,统计局已将相关项目结余纳入预算安排。
(三)2009 年至2012 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在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 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分别超出8 天、6 天、14 天、21 天。
针对以上问题,统计局加强了预算批复管理,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批复预算。
(四)2009 年至2012 年,局本级、北京调查总队扩大开支范围分别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1194.76 万元、289.41 万元,所属离退休干部局在人员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71.28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
(五)2011 年至2012 年,北京调查总队及区县调查队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93.56 万元,所属服务业调查中心和内蒙古调查总队超预算支出会议费499.84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调查总队等相关单位加强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2011 年至2012 年,北京调查总队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仅凭银行结算票据支付会议费、培训费及餐费584.64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调查总队已取得相应发票。
(七)2008 年至2009 年,北京调查总队虚列住房改革支出103.76 万元,资金实际转入北京市统计局,至2012 年底仍在该局往来款挂账。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调查总队已按规定收回资金,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八)2009 年至2012 年,局本级及所属山西调查总队等4家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1855.84 万元,其中:局本级1240万元,所属单位615.84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加强了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截至2012 年底,局本级公务用车超出编制7 辆。针对以上问题,统计局已按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对超编车辆进行清理。
(二)2008 年至2009 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将房产出租事项报财政部门备案,取得出租收入917.77 万元;2010 年至2012年,房产出租收入1205.4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针对以上问题,统计局已将房产出租收入上缴财政。
(三)至2012 年底,北京调查总队相关资产购置支出3683.22 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且产权登记在北京市统计局名下;局本级三里河办公区热力站改造项目2011 年已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12 年底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协议约定永久共同拥有北京市广安门南大街36 号院内办公楼产权,并已记入固定资产账;统计局已办理了三里河办公区热力站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