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
日期: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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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 年11 月至2014 年3 月,审计署对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社保基金会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 年10 月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金管理运营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抽查15 个使用信托贷款的项目发现,有6 个项目的用款单位未按指定用途使用信托资金,涉及金额14.20 亿元。
针对以上问题,涉及的信托公司已全部整改,同时社保基金会在新开展的投资项目中,通过细化尽职调查内容、设计信托报酬分段计付等方式督促信托公司加强信托贷款项目投后管理。
(二)2013 年,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得10 亿元社保基金信托贷款,用于建设的3 个项目中,有2 个项目的建筑面积超过了该公司资质的承建范围,社保基金会在开展尽职调查和贷款审批中未指出。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加强对投资单位的调查研究。
(三)部分协议存款办理不够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根据审计建议对协议存款的询价和决策机制等做了改进,修订完善了协议存款管理办法。
(四)2013 年,社保基金会对减持H 股收入获得的港币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或结汇,因港币汇率下降导致港币存款汇兑损失9287.97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已颁布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转持国有股投资管理办法》,对转持、减持国有股的资金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五)2013 年,社保基金会基金财务部在研究拟定协议存款方案时,由于决策不当,造成少收利息380 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在新修订的协议存款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建立由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的监督审查机制等内容。
(六)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的标的指数范围较窄、近年投资收益欠佳。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拓宽自营指数标的范围,研究和完善委托指数化投资。同时,对审计提出应商有关部门解决自营指数化投资相关工作人员不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和执业行为准则约束问题的建议,社保基金会已修订了工作人员行为守则,正在研究相关人员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认定的可行性。
(七)2013 年底,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对6 只禁售期满的转持股票计提准备,少确认减值损失103.02 亿元。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已与财政部沟通,目前正在研究解决中。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3年,通过多报单位实有人数,多申领2013年度人员经费和2012年度绩效奖金共计124.42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在编报2015年预算时,已按实有人数编报人员经费,并与相关部门研究,考虑年度内人员变化情况,按年度平均人数计算可用于发放的绩效奖金总额。同时,对审计提出研究解决绩效奖金制度未能有效发挥激励约束作用问题的建议,社保基金会正在对绩效奖金的计量考核基准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
(二)2013年,车辆运行费超预算支出24.70万元,占当年预算50.41%。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已向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妥善解决。
(三)2013年,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违规发放实物津贴补贴152.07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社保基金会已停发所有实物福利,停止按比例计提列支职工福利费,改按在工资总额14%以内据实列支。同时,对审计提出商有关部门解决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餐补以及在项目支出预算中编报了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属于基本支出编报范围的支出预算问题的建议,社保基金会正在商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具体办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