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3-10-30 浏览量:448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3 年10 月29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贺维成为阜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主任; 二、决定任命张绍斌为阜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三、任命贺书剑为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四、免去邱玉华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潘国瀚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张立志、谭秀成、李向林 (2013 年10 月29 日阜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贺维成为阜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主任;
二、决定任命张绍斌为阜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三、任命贺书剑为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四、免去邱玉华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潘国瀚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张立志、谭秀成、李向林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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