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3-03-19 浏览量:36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3〕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杨忠林   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   副市长

  副 组 长:王明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宝浩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 : 曹庆喜   阜新矿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陈志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田春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守祥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正民   市经信委主任

        崔 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韩学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宗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海鹰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杰志   市住建委主任

        关 健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张志国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玉森   市交通局局长

        包 权   市农委主任

        张立军   市林业局局长

        张 岩   市服务业委主任

        张绍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海景春   阜蒙县县长

        刘玉学   彰武县县长

        马永生   海州区区长

        白 鸥   细河区代区长

        刘 林   太平区区长

        张京学   清河门区区长

        王智兼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实施蓝天工程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对全市实施蓝天工程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全市实施蓝天工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蓝天工程的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明君、黄宝浩同志兼任。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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