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

日期: 2013-03-21 浏览量:15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阜政发〔2013〕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年”、“工作创新年”和“规范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完成我市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现就2013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全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着力创新,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优化考评指标体系,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考评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统筹、细化、分解,充分体现“项目管理年”、“工作创新年”、“规范管理年”工作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实施绩效考评。

  二是指标量化、客观考评。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明确达成标准,科学设置计分方法,确保考评过程、考评结果科学、客观、公正。

  三是日常考评、过程管理。制定各项工作目标完成的时间节点,严格日常考评工作制度,均衡推进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务实创新、注重绩效。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立足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创新,强化激励机制,注重工作效率、效果与效益。

  三、考评对象

  分为两个类别:

  (一)县区类(7个):阜蒙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政府。

  (二)部门(单位)类(70个)

  1.市直部门序列Ⅰ(24个):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公用事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外经局、服务业委、环保局、中小企业局、旅游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政府国资委、金融发展局、农机局、煤管局,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2.市直部门系列Ⅱ(25个):市教育局、民委、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综合执法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体育局、统计局、粮食局、政府法制办、物价局、食药监局、安监局、人防办、行政服务办、地震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扶贫办、规划局。

  3.中省直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系列(21个):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局、质监局、邮政局、气象局、国调队、阜新供电公司、人民银行、阜新银监分局、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阜新银行、农信社、邮储银行、阜新石油公司。

  四、考评内容与分值设置

  (一)对县区政府的考评内容

  继续遵照省政府对市政府考评指标体系,确定对县区政府的考评内容。(待省考评指标下达后,下发对县区考评指标细则)

  分值设置:对县区政府考评分值设为1000分,对细化出的具体指标分别赋值。另在考评总分上设置市政府领导评价。

  对县区政府考评总分=过程考评得分×20%+年终考评得分×80%+领导评价得分。

  (二)对部门(单位)的考评内容

  分为工作目标考评、日常专项考评和综合评价三部分,总分值为100分。另对“工作创新”进行单项考评。

  1.工作目标考评(占整个考评的70%)

  将省政府考核指标、《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等进行统筹,充分体现“项目建设年”、“ 工作创新年”和“规范管理年”工作要求,突出以下内容:

  (1)财税收入及重大项目建设;

  (2)工业及产业集群建设;

  (3)农业重点工作;

  (4)服务业重点工作;

  (5)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

  (6)招商引资与“三争取”工作;

  (7)平安阜新建设;

  (8)部门其他重点职能工作。

  以上指标细化分解为若干项。

  分值设置:分值设为70分,对细化的具体指标将根据指标重要程度分别赋值。将采用否决计分法、直接扣分法、累积计分法、完成比例法等计分方法。

  2.日常专项考评(占整个考评的10%)

  (1)动态工作目标考评。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为考评内容。将依据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立项。

  (2)行政效能建设考评。以效能监察、依法行政、督查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公共机构节能、信用体系建设等为考评内容。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考评。

  分值设置:分值设为10分,其中“动态工作目标考评”分值为4分;“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分置为6分。考评采取直接扣分法。

  3.综合评价(占整个考评的20%)

  (1)市政府领导评价。主要针对部门(单位)履职效率、管理能力与工作实绩进行评价。

  (2)县区政府领导评价。主要针对部门(单位)服务能力、管理水平与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3)部门互评。主要针对部门(单位)大局意识、协调配合与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分值设置:分值设为20分,其中“市政府领导评价”分值为12分、“县区政府评价”分值为4分、“部门互评”分值为4分。考评采取等级计分法。

  4.“工作创新”单项考评

  符合“工作创新年”活动内涵,主要考评部门(单位)在完成全市性重点工作任务和解决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上、企业发展瓶颈制约上、民生工程投入上及中省直单位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勇于创新,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思维习惯束缚和陈规陋习限制,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主要考评以下五个方面:

  (1)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全市性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指列入国家、省规划的重点工程,新开工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部门(单位)完成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任务。

  (2)超额完成全市主要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招商引资、直接利用外资、新增贷款等。

  (3)“三争取”实现新突破。主要指向上争取资金较上年增长25%以上,我市有关产业、项目、规划、工作重点纳入国家、省规划,政府性投资类项目获得省以上支持。

  (4)抓产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主要指推动产业集群上规模、上水平、装项目,扶持本地企业做强做大。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提供环保服务,简化工作环节与审批程序及中省直单位打破常规,积极寻求政策突破,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5)保质保量完成全市重点民生工程。主要指就业工程、社会保障、安居工程、教育基础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健康工程、农村环境工程、便民工程、扶贫工程、敬老工程等重点实施的民生工程。

  分值设置:分值设为10分,考评采取由市绩效办核验和市政府领导评定两种方式。核验主要是对创新工作是否符合申报标准及真实性、准确性和工作实施难度、完成程度进行基础性考评与审核。领导评定主要是对创新工作实施后对阜新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贡献度等情况进行评定。其中,市绩效办核验分值为4分,领导评定分值为6分。

  对部门(单位)考评总分=工作目标考评得分70%+日常专项考评10%+综合评价20%+考评加分(创新工作得分转化为一定分值作为考评加分)。其中,工作目标考评得分=过程考评得分×20%+年终考评得分×80%;日常专项考评得分=动态工作目标考评得分×40%+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得分×60%;综合评价得分=市政府领导评价×60%+县区政府评价×20%+部门互评×20%。

  考评设置“达标线”,“达标线”为80分。

  五、考评方法

  (一)对县区的考评

  由市绩效办组织,市各考评部门(主管部门)提出指标考评细则,并具体实施对相关指标的考评。

  1.开展日常考评:市各考评部门(主管部门)对县区相关指标进行日常动态考评。同时,市绩效办对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建立调度和通报制度,并适时与各考评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和考评。

  2.开展过程考评(半年、第三季度)与年终考评。具体步骤:

  (1)市绩效办下达考评通知;

  (2)县区对照指标目标值、计分方法,逐项进行自评;

  (3)各考评部门(主管部门)根据日常考评和查访核验情况,对涉及的指标依据考评细则进行打分;

  (4)市绩效办对相关数据进行复核和汇总,得出各县区考评得分,并形成考评结果分析报告。年终将半年、三季度考评得分按20%比例计入总分。

  (二)对部门(单位)的考评

  由市绩效办具体实施,同时由各专项工作部门对相关指标进行考评或认定。

  1.开展日常考评:市绩效办对全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日常动态考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日常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开展过程考评(半年、三季度)与年终考评: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时间节点,开展过程考评和年终考评,具体步骤是:

  (1)由市绩效办下达考评通知;

  (2)被考评部门(单位)对照工作目标达成标准,对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3)由市绩效办通过查访核验等方式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打分;

  (4)由市绩效办汇总考评数据,并形成考评结果分析报告。年终市绩效办综合汇总日常专项考评得分、综合评价考评得分、创新工作考评加分,同时将工作目标过程考评得分按20%比例计入总分。

  六、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2013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总体意见,全面开展好各项考评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对本级政府部门及下级政府的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形成上下协调联动的考评工作机制,为绩效考评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保障。

  (二)各考评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考评任务,针对负责考评的指标,制定考评细则,并有步骤地实施考评。同时,配合市绩效办做好对县区、部门(单位)半年、三季度和全年的考评工作。数据采集部门要及时认定或提供相关考评数据,确保全市考评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各县区和部门(单位)要把绩效考评工作纳入工作全局谋划,对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形成较为完善的责任落实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要按照考评节点要求,全面做好本县区、部门(单位)的半年、三季度和年终指标完成情况的自评工作,报送材料及数据要简明、规范、真实、准确,保证考评工作的实效性与严肃性。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