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01-06 浏览量:492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振宇 文字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阜政办公开〔2019〕1号),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12月份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政府网站33家,全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上登记的政务新媒体有149个。本检查覆盖全市33个政府网站149个政务新媒体,抽查比例为100%。其中,政府网站合格率100%;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 

(一)总体情况

12月份检查情况看,全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均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有序市政府办公室12月累计下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改通知单2份,均已整改完毕。

1.办理网友找错情况。12月份全市各级政府网站未收到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

2.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总体运行良好。12月份完成网站更改需求11,阜新市政府网站集群共发布1722条信息,其中文字信息1303条,图片信息392条,视频信息27条。

3.“阜新政务”政务新媒体12月份共发布转载疫情、教育、医疗、就业创业、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各类政务信息131条。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的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需经多次提醒方进行更新,且更新日期迫近临界时间点,缺乏主动更新意识。

2.内容审核不严格。部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仍不够重视,出现表述错误、发布错误等问题。市政府办已提供文章发布前监测平台仍不利用。

3.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规范。“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府网站”未及时公开相关专项规划信息。并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指出。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自改。

严格落实主管职责区、各部门应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对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及时跟踪巡查,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高效有序运行。

全面强化信息审核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审查发布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强化信息审核,部署内容纠错系统的网站,务必利用好相关功能做好发布前信息筛查,坚决杜绝表述错误、信息泄露等问题发生。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错断链等问题。

)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解读。解读材料不能简单照抄文件,应积极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生动案例、相关数据,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政务访谈等多种形式,让群众看得懂、信得过,切实提升解读质量,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推送,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加强内容建设。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做好内容更新,要注重信息质量,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严肃性。及时转载党中央和省级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和解读,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精品账号,做大做强主账号,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制作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平台用户提升解读效果。

(六)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于2023年1月18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并通过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

(七)做好国办第三方评估检查工作。各县区要按照指标对照本单位政府网站进行整改,各部门要配合市政府办完善阜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

(八)推进公共事业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便民服务效能,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制度落实。

请相关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于111日前,将本次通报指出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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