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开始 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方便市民缴费

日期: 2022-11-04 浏览量:5491 来源:阜新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已于日前启动,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参保居民可选择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年一次预缴费制,覆盖的人群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持有我市户籍的农村居民,持我市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以及我市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根据政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上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动态监测范围内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简称“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资助60%,个人承担40%。
  据介绍,参保居民有多种缴费方式可供选择。线上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辽事通APP“社保缴费”均可以进行网上办理;线下缴费可到市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同时,各委托代征银行也提供柜面或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服务。
  今年的集中缴费期为10月下旬至12月20日。医保部门表示,参保人可以随个人就业形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关系,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医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一次性趸缴和顺延缴费确有困难的,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
  医保部门同时提醒,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向居民医保切换的参保人员,须在每年度12月份办理职工医保转换居民医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保费,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要求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停缴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并在12月30日前办理转换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含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或规定期限内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后满3个月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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