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2-05-19 浏览量:64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4月24日,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市政府督查室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政办明电〔2022〕11号)有关要求,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草原局成立3个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从组织保障、责任落实情况等六方面入手,分别到阜蒙县大板林场、彰武县章古台林场,海棠山自然保护区、三塔沟自然保护区,阜蒙县大板镇、新民镇和国华乡7家单位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乡镇、各单位均已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森林防灭火等相关应急处置方案,与各村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了镇村两级干部工作职责,并强化了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各防火检查站已派专人值班值守,并对出入林区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各乡镇均建立了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配备了扑火器材和装备,检查中对个别设备进行了抽检,无机器故障问题。

  二、存在问题

  1.阜蒙县大板林场特殊人群台账数据不匹配,现场调度特殊人员总数为36人,通过查阅特殊人群台账发现,实有41人。

  2.彰武县章古台林场联防联控机制不够完善,与相邻乡镇召开了联防工作会议,但联防联控协议签订不够及时。

  3.三塔沟自然保护区山门前灭火器具陈旧老化。

  4.阜蒙县国华乡与当地供电企业尚未建立联防机制,特殊人群数据更新不及时,特殊人群原有31人,今年3月份国华乡通过摸底实有19人,未及时更新上报。

  5.阜蒙县新民镇未制定火灾隐患清单,防火检查站车辆登记不全,记录混乱、不清晰。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对已过期或存在问题的器具要及时进行更换。

  二是各乡镇要对已更新的特殊人群数据及时上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是各单位要及时完善联防联控机制,部分未签约的单位要及时签约。

  四是要认真对待巡逻检查工作,各防火检查站记录要做到清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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