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日期: 2020-12-03 浏览量:533 来源: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阜新市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阜委发〔2017〕4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化改革,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文件总体要求

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文件主要内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经过对阜新市农场公司化的全面考核,确定其具备相应条件后,高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成立“阜新市农场有限公司”,成立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制定《阜新市农场有限公司章程》。

2、根据公司化生产经营需要,重新搭建企业组织构架,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建设。高新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高新区管委会推荐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在阜新市农场改革后,公司建立党组织。依法注册国有控股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3、在企业内进行财务、财产、土地清查,理清财务状况,摸清家底,推进企业办社会债务化解进程。减轻企业负担,轻装上阵。

4.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阜新市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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