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支持建设阜新农业区块链示范区的建议》(第0257号)答复

日期: 2020-06-08 浏览量:659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曹红艳 文字大小:

刘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阜新农业区块链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由此可见,农业区块链示范区建设是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举措,将对我市农业的快速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市地处太阳辐射II级地区,太阳辐射和光照条件是辽宁省最好的地区之一。同时,阜新市工业化程度低,水质优良,无工业污染,适宜生产安全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具备北京、沈阳“菜园子”的地理优势。下阶段,我市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主导,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农业区块链示范区建设方面积极作为,促进阜新农业发展提质升级。

  一、关于“支持建设阜新农业区块链示范区作为落实中发〔2019〕37号文件的具体举措,在立项及项目经费上予以支持”建议的答复

  国家下发中发〔2019〕37号文件后,阜新市以市委发〔2019〕38号文件印发了《阜新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其中,将“落实《关于加强辽宁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创新发展”列入该工作方案。目前,国家只下发了支持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即中发〔2019〕37号文件,资金支持投向暂不明确,待国家下达明确的资金投向后,再按照项目申报程序,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二、关于“将阜新农业区块链项目列入2020年突破辽西北项目予以经费支持”建议的答复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发改地区〔2018〕306号)、阜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阜新市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政办发〔2018〕85号)相关规定,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的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是:2018年至2020年,主要用于辽西北地区招商引资新落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具有带动作用的工业、旅游和现代物流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财政补助;对上述领域已建成项目,用于技术改造、扩能升级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贴息。对引进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如阜新农业区块链项目符合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市将请项目单位组织好相关前期材料,按项目申报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积极予以经费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培育阜新特色农产品品牌

  抓住“新媒体推广”这一新鲜事物,将品牌营销与产品营销相结合,利用当下非常流行的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营销手段,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推广“阜新花生”、“阜新甘薯”、“阜新杂粮”、“阜新畜禽”等阜新特色农产品品牌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了解客户需求,加大广告宣传与核心消费人群的品牌推广,让各方与阜新农业品牌共同成长,共同呵护,共享品牌带来的附加值和收益。

  2.开展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

  我市将依托阜新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及阜新市移动公司5G商用服务,开展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应用集成、智能分析与展示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实现全市涉农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加强智慧农业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管理,形成全市智慧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服务,推进农业大数据在精准生产、质量监管、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智慧应用,打造全市“智慧农业大脑”。

  3.培育专业技术人才

  依托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在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智慧农业技术研究,突破核心技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智慧农业课程,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高技术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培养专业型、复合型智慧农业人才。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培训资源,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信息员、基层农技人员智慧农业技能培训力度。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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