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住建局“党建引领、共治共享”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0-09-08 浏览量:89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大小:

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局属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阜新市住建局“党建引领、共治共享”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请认真落实执行。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阜新市住建局“党建引领、共治共享”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严明主体责任,增强现代城市管理意识,倾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市住建局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十横十纵”推行路长制管理工作,建立党支部示范路,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按照精心、精细、精致、极致要求,聚焦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十横十纵”推行长制管理模式,建立路长制体系,明确“长”工作责任,落实长效措施,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打造整洁靓丽、美观有序的城市环境,展示和谐宜居、生态文明的阜新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20208月底前,长制管理有效运转。以提升城市容貌环境为重点,通过集中整治、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使长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责任无空白、监管无盲区。

20209月底,长制管理初见成效202010开始,以巩固提升为重点,落实长效管理责任,打造城市管理工作亮点,初步实现市容貌全面提升,广大市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一个统领即党建统领;运用“党建+路长制工作模式;用好三支队伍即公用中心巡队伍、各区环卫队伍、市政监察队伍;建立项制度即四级路长巡查制度台账销号制度、激励奖惩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

工作范围

中心区“十横十纵”为试点实行“路长制”。

十横:红树路、中华路、八一路、北新路、玉龙路、龙湖路、潜龙路、东风路、西山路、新华街

十纵:迎宾大街、矿工大街、西新路、解放大街、湖滨路、民族街、人民大街、工业街、正阳街、东新大街

五、路长设置及工作职责

按照“路长制”与“支部在路上、党员解难题”,以党建带路建的原则,建立党支部引领,总路长、副总路长、一级路长、路长四级路长管理体系,保障“党建+”“路长制”覆盖全域及每条街道。

总路长: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局长担任;牵头全局“街长制”管理工作。

“副总路长”:由局城市建设执法监督科科长、城市建设科科长、市公用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担任,落实总路长各项任务,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一级路长”:由公用中心党委成员担任,负责分管责任路段的具体工作,包括对挂责路段进行巡查、协调、问题处置、监督和服务

“路长”:市公用中心巡为“路长”负责1条街路。落实路长制工作任务,对责任街(巷、路)开展日常巡查和对“路段管理员”的督导工作,对各类城市管理乱象进行记录、处理或反馈。

“路段管理员”由每条路段市政维修人员、环卫人员、绿化保洁人员、垃圾楼管理人员、公厕公厕管理人员组成。  

城建科总协调,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拟订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任务。监督工作落实、定期督查通报,负责全市城市道路管理“路长制”日常安排、组织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理顺机制

1.开展街路现状普查。各路长要开展一次街路现状普查行动,准确掌握各自负责的街路基础设施状况、日常管理难度等信息,为全面实施推行“路长”管理制提供依据。

2.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相应的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巡查督办制度、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在道路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路长”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范围、联系电话,同时一并公布路段管理员等责任人的相关信息和责任内容、管理标准。

(二)明确责任内容及标准

1.环境卫生

(1)环卫保洁:路面整洁,无暴露垃圾,无积泥污水,无卫生死角,道路见本色;公共绿地绿化带无垃圾及“门前三包”到位情况。

(2)环卫设施:果壳箱设置整洁、无臭味;垃圾集置点无垃圾堆放,日产日清,除臭、消毒设施设置齐全;环卫作业车辆外观整洁、标识清晰、无破损吊挂;公厕指示(标志)牌、照明除臭、无障碍等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化粪池无满溢。

(3)清洁直运:垃圾及时收运,车辆密闭化管理,不混装混运、垃圾不落地、不外露、沿途不撒漏;车辆行驶、垃圾接驳等直运注重安全、作业不扰民。

(4)人员形象:环卫作业人员着装统一,规范作业。

2.园林绿化

(1)植物养护:养护精细,生长茂盛,景观良好,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

(2)设施维护:黄土不裸露。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3)管理及卫生: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衣物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现象;绿地及设施整洁,无垃圾杂物,叶面无积尘;绿地冬季浇灌不溢水;管理制度落实,养护管理人员到位,须穿着反光工作服,文明作业;无违章占绿、无违法建设;有防台措施,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

3.市政设施

(1)道路、桥梁、涵洞、护栏、灯杆、各类井盖、雨水篦等市政基础设施是否完好、缺失

(2)车行道路面平顺、行车舒适平稳、路况优良,视觉美观

(3)人行道路面平整、无障碍设施完好、整洁美观、行走安全,无损坏、无松动、无不洁。

(4)城市道路、小区跑漏水事件。

(5)路灯设施完好整洁,亮灯正常

4.公厕公厕是否按时开放,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破损,无视觉污染。

5.违规占道包括地锁、店外经营,彩虹门等占道行为。

(三)强化巡查和问题处置

各级路长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收到群众反映后要第一时间安排处置,实现小问题不过夜、大问题有回音。要加强与区级部门的沟通互动,针对职责不清、界线不明、跨区域、跨部门的问题可通过总路长办公室协调解决。

七、工作流程

通过全覆盖巡查、全天候管控、部门联动等管理方式,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快速落实、反馈准确有效、台账记录完整,建立健全“路长制”长效管理处置机制。通过“四查”( 巡查、反馈、处置、复查),将路段问题全部纳入“三处”(自行处置、派单处置、执法处置)闭环流程。

1.巡查。总路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副总路长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一级路长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路长每日开展巡查工作,建立《路长工作日志》台账,将问题、处理结果及时登记,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2.反馈。路长在巡查中,对存在问题按职权自行处置并做好记录,不能马上处理或者需要多个业务科室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一级路长”统筹协调。“一级路长”认真梳理路段存在问题,协调业务科室进行处置,对需要跨部门协助处置的问题,及时以文字及图片形式上报局城建科,再由局城建科派单相关责任部门处理,针对重大问题的处置,“一级路长”则需要及时上报“副总路长”,对涉及违法行为要及时反馈给辖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处理。

3.处置。路长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属地、属事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置,各单位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事故发生现场,立即进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完成需向局城建科说明情况。对重点问题或复杂问题,需多部门参与解决的,要统筹协调,由责任单位通过组织召开专题会、协调会、现场会、商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处置。

4.复查。路长制管理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城建科适时对处置情况进行复查,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改正及拒不整改的,将按照相应职能提交给相应管理机构。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路长制”管理是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健全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建立路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路长制”管理公示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快速处理各类问题,及时处置结果反馈路长制办公室。

3.采取激励奖惩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将“十横十纵”20条道路分为良好、优秀、卓越和极致四个等级,每月进行评比,评出示范路,将评比纳入党组织及行政年度考核范围,将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履职不到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责。

4.创新工作模式。通过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和“长制”管理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快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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