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08 浏览量:88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刘冬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学校门口贴上食堂信息公示码,家长可扫码了解组织机构、健康证、食品溯源等情况,还可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线索举报。沈阳工人村一校、兴顺小学出现的新变化,发生在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联合突击检查之后。日前,省检察院制定的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学校食堂及配餐企业,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校园配餐的食品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推动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形成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非常必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凝聚多方力量,重点对辖区校园集体用餐的供餐单位和采购校园配餐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全流程监督,深入查找在校园配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首先聚焦校园集体用餐的供餐单位,在食材采购、餐食加工、餐食配送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重点检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等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家长陪餐制度、校外供餐管理制度、分餐管理制度、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等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各地教育、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相关责任单位存在的监管不力等问题。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情况通报、工作协调等方式开展监督,必要时将提起诉讼,发现涉及职务犯罪线索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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