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药品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12-05-18 浏览量:367 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阜政办发〔2012〕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提高药品监管执法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药品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药品安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研究解决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加强药品安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信息沟通和发布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部门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委宣传部组成,市食药监局为牵头单位,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市食药监局:负责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对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并通报有关情况;负责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涉药犯罪行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妨碍公务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监测到的有关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案件信息。

  市卫生局: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防止不合理用药;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管理。

  市工商局:加强对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发布药品广告特别是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对典型案件开展舆论监督,稳妥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工作,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案情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主要通报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形势,研究药品安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部署全市药品打假工作等。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药品安全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市政府。

  (二)信息互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联络员,建立方便快捷的通讯联络和长期良好的工作关系。联络员主要负责部门间沟通联系。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发文等形式及时通报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形成信息传递快捷,案件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

  (三)案件移交制度

  各成员单位依法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能划分。需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提供有关案件材料。

  (四)案件协办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执法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各自技术、职能优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五)政策研究制度

  针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对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以及其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六)联合保障制度

  药监部门负责会议保障。对涉及联合执法和办理有关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案情保证人员和车辆调配。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联络人名单

  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帆 (单位联络人:张 帆 ;联系电话:13941850108)

  成 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维忠(单位联络人:金海威;联系电话:13904188335)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瑞武(单位联络人:周 峰 ;联系电话:13841879905)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成勉(单位联络人:刘大军;联系电话:13841898855)

                                 市食药监局局长    赵富荣(单位联络人:李忠琦;联系电话:13941884548)

                                 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杰林(单位联络人:王 健 ;联系电话:13795073355)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国元(单位联络人:郭永安;联系电话:1504188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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