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18 浏览量:289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我市于2019年开展了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于同年12月6日由市政府对细河、清河等6条河流市区段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了公告,在公告的河流管理范围以内包含了3座水文测站的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按照有关要求,现对水文测站划界成果进行补充公告。
一、水文测站划界成果
序 号 |
水文站 名称 |
保护范围 涉及乡镇 |
所属 河流 |
所属河流级 别 |
本次划界 内 容 |
点号 |
坐标 |
划界原则 |
|
Y |
X |
||||||||
1 |
阜新 水文站 |
太平区、细河区、海州区 |
细河 |
中型 |
基本水尺断面1处 |
FX1 |
390603.648 |
4654255.215 |
上游断面沿河纵向上游700m,下游断面沿河纵向下游700m,沿河横向为两堤防之间,监测设施周围20m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 |
FX2 |
391808.325 |
4654797.066 |
|||||||
FX3 |
391699.639 |
4655038.499 |
|||||||
FX4 |
390444.096 |
4654396.526 |
|||||||
2 |
细河堡 水文站 |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 |
细河 |
中型 |
基本水尺断面1处 |
XHP1 |
375526.115 |
4622336.042 |
上游断面沿河纵向上游700m,下游断面沿河纵向下游700m,沿河横向为两堤防之间,监测设施周围20m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 |
XHP2 |
375257.384 |
4623472.196 |
|||||||
3 |
蒲草泡 水文站 |
清河门区乌龙坝镇 |
汤头河 |
小型 |
比降断面 2处 |
PCP1 |
624456.260 |
4623940.400 |
上游断面沿河纵向上游500m,下游断面沿河纵向下游500m,沿河横向为两堤防之间,监测设施周围20m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 |
PCP2 |
624730.218 |
4624472.516 |
|||||||
PCP3 |
623599.279 |
4624868.048 |
|||||||
PCP4 |
623352.836 |
4624372.599 |
二、水文测站管理保护有关要求
按照《辽宁省水文条例》,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种植高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停靠船只;取土、挖砂、 采石、淘金、爆破和倾倒废弃物;在监测断面取水、排污或者在过河设备、气象观测场、监测断面的上空架设线路;埋设管线、设置障碍物或者渔具、锚锭、锚链以及在水尺(桩)上拴牲畜;网箱养殖、水生植物种植、烧荒、烧窑、熏肥;以及其他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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