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召开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 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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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阜新市发改委(物价局)拟定于3月 中旬召开阜新市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对居民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25名,由以下人员组成:
1、 听证代表:14名
2、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它利益相关方2名
3、 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4、 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人员7名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访人员若干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
1、消费者参加人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从自愿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选取;
2、经营者及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其它利益相关方由有关部门推荐;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由市发改委(物价局)聘请;
4、旁听人员由市发改委(物价局)根据报名情况,参照听证会参加人条件,从报名人员中选取;
5、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代表由市发改委(物价局),按规定邀请;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关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调查核算分析问题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5、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6、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五、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至 1月25日。
六、报名方式:凭个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到阜新市发改委(物价局)收费管理科。
报名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92号阜新市发改委(物价局)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2826393 收费管理科 李向奎
阜新市物价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