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7号市长信箱信件处理单:
来信内容: 10月3日,一网民通过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给市长来信反映, 他父亲是政府机关退休人员,现住在平房。他发现住平房的机关人员的取暖补助标准非常低。住楼房的可以在取暖期享受到每平米20多元的补助,然而住平房的却一共只能得到140元的补助。现阶段的煤价不停上涨,这点钱连一小车的煤泥都不能买到?又怎么来取到暖呢?
办理结果: 接到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后,针对来信人反映的居住平房的在职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取暖费补助费用低的问题,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责成供暖办认真调查,供暖办已与该住户进行沟通了解,向其详细解释了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政策法规。
来信人父亲退休时享受正科待遇,有养老退休金,不属低保户。现居住在平房,不能采用集中供暖,只能自行烧煤取暖,每年冬季平均烧煤费用1000元左右,由于近年来煤价上涨,冬季取暖费用越来越高,他希望将取暖费制度改革,将“暗补”改“明补”。
按阜财文发[2000]163号《关于职工住房取暖费负担办法的补充通知》及阜政办发[2005]127号《关于对我市困难群体采暖费实行补贴的通知》文件要求,来信人不能按楼房建筑面积承担取暖费标准执行,也不能按困难群体和低保户标准执行,只能按平房住宅职工取暖费一次性补助140元标准执行。
由于原有政策、制度不能满足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我市于2008年3月成立阜新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步伐,并于5月考察省内四市,现正积极准备出台阜新市供暖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其中包括供热体制改革内容,并已经起草了阜新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草案),等待审议通过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