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阜新市委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阜新市人民政府 · 中国政治协商阜新市委员会 ·

阜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版
市民版
企业版
招商版
旅游版
 
 
市长之窗 | 政务公开 | 热点专题 | 政务信息 | 今日阜新 | 软环境建设
 
 

首页 > 政府版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正文

搜索:  
 
关于公布阜新市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8]60号
发布时间:2008-8-12 9:14:00 来自:文电科 浏览: [特大||||繁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41号)要求,同时结合我市经济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就业、人工成本及上年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测算,确定阜新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2008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2008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9%2008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5%,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各类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规定发放的工资,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可据实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各类企业应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实际,依据我市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参照我市2008年颁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的合理机制。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指导和调控企业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建立稳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七日

 
[ 责任编辑:市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  [ 打印 ] [ 关闭 ]
 


·上半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最…
·市纪委将继续加大“升学宴…
·我市就业及就业培训工作取…
·市水利局着力做好安保反恐…
·我市以八项举措从严旅馆业…
·“突破”先锋——市外经局…
·市农委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会…
·文化市场开展暑期专项整治…
·市农委自我加压 明确今年…
·市科技馆天象厅正式对外开…
·阜新市书法培训行业商会成…
·市林业局“两个城市”建设…
·海州露天矿业公司投入40万…
·市林业局在“三围绕”上做…
·市公安局巡防支队推出便民…
·阜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

 

Copyright by Fuxin Municipal Government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阜新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阜新市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制作维护 © 1996 - 2006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通用网址:中国阜新 | 辽ICP备 0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