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确定2008年市政府为全市人民办10件实事项目。这些实事项目主要涉及民生、教育、社会发展、城建维护、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涵盖了较大的社会群体及一定的社会层面。为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每个项目都要确定一名副局长(主任)以上领导牵头负责,要明确承办科室,落实具体责任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各承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列出时间表,抢抓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时完成。
三、各承办单位要抓好项目所需资金的落实。要多渠道争取资金,及时调度资金到位情况,对争取到的国家、省、市和自筹资金要落到实处,确保实事项目顺利进行。
四、相关部门要配合承办单位,共同努力,协调一致,把实事项目抓实、抓好,让市民满意。
五、市政府已将10件实事项目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和重点督办项目。各承办单位每季度要将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203房间,电话:2815547),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实事项目办理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同时将定期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推进。
附件:2008年度市政府为全市人民办实事项目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