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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8-3-3 14:01:00 来自: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特大||||繁体]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

2.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4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3  应急准备

3.1  资金准备

3.2  物资准备

3.3  应急联络

3.4  预警发布

3.5  应急队伍

4  预警级别

4.1  红色预警信号

4.2  橙色预警信号

4.3  黄色预警信号

4.4  蓝色预警信号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5.2  响应条件

5.3  应急行动

5.4  响应终止

6  灾情报告和评估

6.1  灾害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6.2  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6.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  附则

8.1  奖励

8.2  责任追究

8.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市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阜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强降雪或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民政、交通、建设、农业、工业方面的副市长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动监局、市广电局、市粮食局、市商业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阜新供电公司、市农电局、石油阜新分公司、沈铁阜新车务段、阜新高速公路管理处、阜新军分区、武警阜新支队、驻阜部队、阜新移动公司、阜新联通公司、阜新网通公司、阜新电信公司、阜新铁通公司。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抢险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应对情况,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处置情况等。

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应急办承担),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2.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置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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