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阜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消防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促进农村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断上新台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步骤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时间,使全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管理得到规范,农村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面提升全市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做到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乡镇,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具体步骤
1.先行试点。从现在起到年底,着重抓好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试点工作,每个县区要确定一个乡镇,每个乡镇要确定两个行政村作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对象。
2.逐步推广。2008年以现场会的形式推广试点单位经验,以点带面,通过示范作用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2008年底,60%的乡镇达到试点单位标准。
3.全面普及。到2009年底,所有乡镇、村全部达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标准。
三、工作原则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坚持立足实际、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服务农村的原则。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把新农村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突出重点,典型示范,抓点带线,连线成片,带动全面,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县区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公安、综治、农业、建设、规划、民政、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与创建安全单位、安全村居、文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派出所牵头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村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村委会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作用,定期对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不断推进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等。要紧紧抓住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机遇,加快农村小城镇消防建设步伐。省级示范镇、中心镇要在年底前完成近期和远期消防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2008年底前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