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设立阜新市百岁以上老年人津贴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94号 |
| 发布时间:2007-11-22 来自: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推动“友爱阜新”、“平安阜新”建设,提高百岁以上(含百岁,下同)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经市政府同意,从2007年开始,每年重阳节前夕,对全市每位百岁以上老年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津贴。资金由市财政负担,由市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发放。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