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和“工业年”活动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产品质量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认识
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商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需要,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名优产品,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推动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管与技术设备相匹配、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推广成功。
总体目标:从2007年开始,到2010年年底前,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应全部进网。要在全市有条件的销售网点布设查询终端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建成遍布市区的查询网络,基本建成市、县、乡(镇)三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和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阶段目标:到2007年年底,重点发展30户省、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入网,要以桶装食用植物油、白酒、饲料、复合肥等产品入网为主。到2008年年底前,我市的省、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争取全部入网,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初级查询网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市、县、乡三级执法监控系统,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到2010年年底前,全市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全部实现入网,终端安放覆盖全市城乡(镇)具备条件的商场、超市、卖场,建成遍布全市城乡(镇)商场、超市、卖场的终端查询网络和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加大推广应用工作的力度
(一)对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有关部门在授理中国名牌产品、辽宁名牌产品、阜新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免检申请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评选。
(二)对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作为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三)自2007年10月1日起,对已入网的企业,有关部门在办理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和年检方面应当提供高效服务。
四、加强领导,确保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一)各级政府对推广应用工作负总责。市政府成立由黄之峰副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推广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密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解决推广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推广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形成推进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强大合力。
市质监局要加强对全市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协调督促,并负责组织一般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市、县、乡(镇)三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管理。
市商业局牵头负责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及外埠酒类产品的赋码应用,起草制定《阜新市经销外埠商品应用电子监管码管理规定》。
市经委负责组织化肥和农药生产企业、食用盐定点生产和定点批发企业的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食用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