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阜新市委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阜新市人民政府 · 中国政治协商阜新市委员会 ·

阜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版
市民版
企业版
招商版
旅游版
 
 
市长之窗 | 政务公开 | 热点专题 | 政务信息 | 今日阜新 | 软环境建设
 
 

首页 > 政府版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正文

搜索:  
 
关于加强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55号
发布时间:2007-6-25 15:15:00 来自:政府办文电科 浏览: [特大||||繁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合理开发利用,依法治理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提高土地利用率,现就加强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行调查摸底,核准面积。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处、棚改办、沉治办等单位对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做进一步调查,摸清底数。要分清沉陷区和棚户区腾空土地,不能重复计算,并上图、登记、造册。原则上能划到棚改范围的要划到棚改范围,使更多的腾空土地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二、强化对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的监督管理。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区及有关部门配合,对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私自开发利用腾空土地的行为,腾空土地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三、科学规划,明确使用用途。市规划部门要以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对全市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统一规划,确定土地使用用途,明确使用方向。对城市中心区的转制企业用地及闲置的国有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先行收购储备。对经营性用地以及工业用地全部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四、搞好地质灾害评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对沉陷区腾空土地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明确使用方向,合理开发利用。

五、从严从重查处擅自占用腾空土地案件。对清理后仍擅自占用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并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该依法拆除或没收的要坚决拆除和没收,该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其责任,不得避重就轻。对查处的案件,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结果,提高震慑力,切实强化对棚户区、沉陷区腾空土地的管理。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 责任编辑: ]  [ 打印 ] [ 关闭 ]
 

·关于印发中国光彩事业阜新行暨经济转型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  2007年6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53号  2007年6月25日
·阜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矿区工亡家属及伤残…  2007年6月21日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07]24号  2007年6月15日
·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阜政发[2007]23号  2007年6月13日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阜政发…  2007年6月11日


·市人事局对照中纪委若干规…
·海州区法院认真落实中纪委…
·阜新军分区节能降耗成效显…
·辽宁电视台《新北方》专题…
·市公安局查处治安案件 全…
·海州区连夜部署抗旱工作
·阜蒙县财政局 从根本入手…
·定措施帮销售 彰武县工商…
·阜蒙县:工业园区发展步伐…
·阿尔乡:在大漠中竖起绿色…
·市旅游局召开旅游市场整顿…
·市旅游局调研彰武沙地乡村…
·做大做强大扁杏产业打造东…
·市财政局对机关纪律提出十…
·彰武县荒漠化治理实现了整…
·阜蒙县举行大扁杏产业发展…

 

Copyright by Fuxin Municipal Government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阜新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阜新市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制作维护 © 1996 - 2006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通用网址:中国阜新 | 辽ICP备 0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