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阜政发[2007]19号 |
| 发布时间:2007-5-25 9:25:00 来自:政府办文电科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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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7项),现予以公布。 阜新是多民族地区,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和谐阜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4号)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阜新市第一批市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一、民间音乐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阜新东蒙短调民歌 阜蒙县 二、曲艺 2、蒙古勒津乌力格尔 阜蒙县 三、民间美术 3、阜新玛瑙雕 市文化局 四、传统医药 4、蒙古勒津蒙医药 阜蒙县 五、民俗 5、蒙古勒津婚礼 阜蒙县 6、蒙古勒津庙会 阜蒙县 7、蒙古勒津安代 阜蒙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