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地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阜新市地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煤矿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保证煤矿抢险救援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的事态扩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地方煤矿发生重大事故。
1.4总体工作原则
(1)煤矿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
(2)各级政府和煤炭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2、应急抢险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成立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指挥部
2.1.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市煤管局局长、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分局局长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任务是决定是否启动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煤管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县(区)长
成 员: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分局局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煤管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事故发生地县(区)分管副县(区)长
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
事故发生地乡(镇)长、副乡(镇)长
参加救护的救护队队长
事故发生煤矿矿长
联络员:市煤管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对抢险救援队伍统一指挥,确定总体抢险救灾方案,调集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2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
2.2.1抢险救灾技术组
组 长:市煤管局总工程师
成 员:市煤管局有关人员
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总工程师
事故发生地乡(镇)企业办技术负责人
事故发生煤矿技术负责人
联络员: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技术负责人
职 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方案,并随时修改救灾方案报指挥部,提交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目录,特殊情况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技术组,矿技术人员负责人制作与事故地点相关的图纸资料,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联络员将负责与指挥部及各组的联络,保障抢险救灾技术组及指挥部的意见传达、反馈到位。
2.2.2现场抢险指挥组
组 长:事故发生地县(区)长
副组长:市煤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事故发生地县(区)煤管局局长
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主管乡(镇)长
事故发生煤矿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