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新市农业机械化总站 |
| 发布时间:2006-9-4 14:25:00 来自: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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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阜新市农业机械化总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我市农机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机修造、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 (四)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五)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查、鉴定和认证管理。 (六)负责组织农机修造、供油和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七)负责组织新机具的引进、研制以及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八)对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对各县区的农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农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123000 公开电话 0418-2288312 电子邮箱 网站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