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新市旅游局 |
| 发布时间:2006-9-2 19:36:00 来自: 浏览: [特大|大|中|小|繁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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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阜新市旅游局 主要职责 (一) 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计划。 (二)以国家、省的旅游法律、法规为依据,管理全市旅游行业。 (三)审定全地区的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研究制定全市旅游资源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 (四)审批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并负责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的推荐;受理旅行社设立申请和旅游景区等级别评定申请。 (五)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旅游教育工作,制定和落实旅游培训规划,提高全行业服务质量。 (七)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八)拟定旅游定点单位标准,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及其它旅游企业的质量标准检查、复核工作。 (九)依法实施旅游统计,承担上级机关下达的专项统计和点调任务,管理旅游资源档案。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123000 公开电话 0418-3324708 电子邮箱 网站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