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
为了完成市委、市政府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项任务,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加快阜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作为市政府文化市场、新闻出版行业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文化市场繁荣与发展,为营造一流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作贡献。为此,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杜绝以权谋私。
二、行政执法实行公示制。文化市场、文物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管理审批事项及行政处罚的内容全部公示,做到项目受理及处罚程序、标准公开。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所有的服务项目办事时限都进行压缩,压缩后的审批时限为:
1、出版物经营许可审批5个工作日;
2、印刷许可证核发20个工作日;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7个工作日;
4、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批12个工作日;
5、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审批5个工作日;
6、经营性演出内容核准1个工作日;
7、古建筑内设置审批20个工作日;
8、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新建筑物设计方案审核25个工作日;
9、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20个工作日;
10、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核25个工作日;
11、电子出版物的邮寄审查1个工作日。
四、鼓励各种投资主体投资阜新文化产业,保证为其提供优质服务。对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从申请立项开始,实行责任人制度,全程跟踪服务,直至正常营业。
五、加大对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设立文化市场、新闻出版行业信访投诉热线电话“2822739”,全天候设专人受理信访投诉案件,受理投诉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做到对信访投诉案件受理率、查处率、结案率达到100%。
六、聘请文化市场、新闻出版行业行风监督员,对文化市场、新闻出版行业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事项
1、对于以上承诺,如出现违诺现象,企业、各类组织和有关人士可以投诉举报。
2凡涉及政府部门及授权事业单位关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方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作为不当,企业、各类组织和有关人士有权投诉举报。
3凡到企业及各类组织进行检查,必须到市监察局登记备案,并持其核发的检查证、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收费许可证,否则企业、各类组织有权拒绝检查和收费,并有权投诉举报。
4遇有本目录之外的执法和收费行为,企业、各类组织和有关人士有权拒绝,并予以投诉举报。
企业、各类组织及有关人士凡是对职能部门执法和收费行为有不明确之处,可拨打部门业务咨询电话,凡有投诉举报事项既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市企业投诉中心投诉举报。业务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如下:
阜新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业务咨询电话:
行政许可 0418—6618549、
文化市场管理 0418—2822739、
新闻出版行业管理 0418—2822832、
文物管理 0418—2902690、
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监督举报电话0418—2824083
市企业投诉中心咨询举报电话0418—6618555
市企业投诉中心来信来函投诉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路
17号阜新市企业投诉中心收(邮编:123000)
市企业投诉中心网上投诉网址:http://www.fxpas.cn/
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涉企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