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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建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 6. 3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信息交流 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教育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县区及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练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应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演练。
7 . 附 则 7. 1 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行政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救援预案。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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